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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努力建成“三宜三融三区”新隆回,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正华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我局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研究年度考核工作,指定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副局长进行直接领导,由法规股负责考核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办公室、执法大队、行政审批股、种业及种植业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机事务中心、渔业渔政股等协助收集资料,共同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3.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我局除了日常汇报工作外,每年都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同时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及时报备。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我局聘请了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范双云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今年共应诉行政案件9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
五、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我局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相关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参加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去年以来,我局共集体研究、审核各类案件98件,真正做到法律引用合理,执法程序合法,处罚力度适度。在近两年的省市案卷评比中,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共有3件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其中:省级一件、市级两件。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完善实施清单个性要素,并及时发布。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办事效率,减少老百姓办事次数,节约办事时间。2021年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351件,其中:畜牧事项33件,种业10件,农机事项308件;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联合审批三批次,通过初审项目15个,否决17个。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农业农村局根据执法队的工作职能,制定了严格的日常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监督廉政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等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配套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制度到位,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
2.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全面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案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案件办理、调查及纠纷协调等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成,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取证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规范有序。
3.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隆回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完成3大项“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由3个股室负责,共随机抽取28个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执法。按照“两法”衔接有关要求,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做到应移尽移,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共移送公安刑事立案5件,追究刑事责任8人。今年来,加强了与自然资源、市监、环保、交通及各乡镇(街道)等部门的协作执法。
八、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2021年度,共立案查办违法案件65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结案65件,结案率100%,处罚没款45.3万元,没收违法物品60公斤,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0余万元。
1.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及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与“双打”行动。我局联合政府、纪检、公安、市监、供销等相关职能部门,拟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与“双打”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发挥牵头作用,强化各部门联动,完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联动执法,增强打击效果。今年元月份以来与市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0台次,深入全县25个乡镇(街道),对全县260余个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进行地毯式拉网检查,共检查农作物品种220余个,查处违规种子40余公斤,抽取肥料样品27个,种子样品33个,农药样品21个。立案23件,已结案23件。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猪屠宰、动物防疫的执法监管。我局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准入管理,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记录台账制度,对基地的投入品储备仓库进行彻底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和含有非法添加剂农药,对农产品非法生产经营和“二品一标”,始终采取高压态势,保证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共立案21件,已结案21件。
3.全面开展禁捕及“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和渔业渔政执法。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禁捕退捕及“三无”船舶清理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仅2021年,全县出动渔政执法人员700人次,执法车辆120辆次,执法船艇55次,已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1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起,没收非法渔船6艘,没收电鱼设备22套。为进一步加大自然水域的监管力度,2021年我局在各项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斥资80余万元建设“智慧渔政”监控网络,购置无人机9台,监控范围覆盖全县120余公里重点水域,已基本实现天然水域“四清”、“四无”的工作目标。
4. 规范拖拉机驾驶,守住“平安农机”底线。全面贯彻省、市、县交通安全顽疾痼疾整治会议精神,农机中队联合交警上路检查执法38次,强制执法报废拖拉机10台,张贴标语300余份,横副2条,全力遏制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法,守住“平安农机”底线。8月份以来,按照县整治办的统一部署,配合交警对全县摩托车统一清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劝导老百姓遵守交通法规。
5.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执法监管。我县从2020年起将农村宅基地执法权限委托给了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执行执法,按照“新旧划断”的原则,对现有“存量”,依照相关政策规定查处到位,农业农村局加强指导和监督;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遏制。9月25日-10月7日,我局共组织县、乡镇(街道)两级出动宣传车860台次,对耕地保护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进行集中宣传。为达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的宣传效果。全县共制做了30余块专题宣传牌,300余条横幅,1000余条标语,有效推进了全县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的推进。
九、实现学法常态化
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了2021年度“八五”普法考试,我局今年“八五”普法考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
2.组织全局316名党员参加了民法典有奖问答活动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9月17日上午10时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
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5.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范围,并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纳入3、6、9月份的党史学习教育。
6.积极参加农业部、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先后有16人次参加了上级组织的现场及网络培训。
通过这些活动,深入学习了行政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或分管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达到法律认知层次,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十、加强法治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1.结合我县2021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制定了《隆回县关于开展“2021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方案》。于3月22至3月26日分别在桃花坪街道办、花门街道办、横板桥镇、荷香桥镇和金石桥镇等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执法监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专家开展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活动,开展培训指导、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辨识假劣农资,科学规范使用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现场发放“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组织执法机构深入乡村,面对面受理投诉举报,提供依法维权法律咨询。
2. 5月18日,我局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隆法通发〔2021〕2号),今年的活动紧紧围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这一主题,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重点宣传乡村振兴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邵阳市村庄规划和建房管理条例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活动中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具备法律知识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小组,深入农村各家各户,向农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将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文化产品,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
3.6月18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花门街道天福村进行科技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农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动物防疫法》《长江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主要针对农村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旨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进行,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利用9月23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在七江镇新源村开展了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进乡村活动。
5. 12月6日,由我局牵头,联合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在隆回县荷香桥镇城中居委会开展了“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注重宣传耕地保护、人居环境、一户一宅等法律法规宣传,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全年围绕春节“送法下乡”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等多个专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部法律的法律实施日,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张贴宣传单、利用村村响等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共悬挂宣传横幅300条,出动普法宣传车辆155台次,出动法治宣传人员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
十一、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
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下发《隆回县市场监管等四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隆编发﹝2020﹞7号),确定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核增县农业农村局专职执法副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一名,整合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渔政等执法职责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及相关执法力量,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机构,核定大队长(副科级)职数1名,下设行业中队,核定编制30名,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农业农村部门原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依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例行监测、检验检测等工作,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2020年4月10日,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牌成立,编制转隶到位18名;2020年12月15日县委编办正式编制下发了隆回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目前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岗人员已达32名,执法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执法工作运行经费能得到基本保障。
下段我局将在县委、政府及相关司法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姿态,积极履职,努力做好依法行政及法治工作。
(审核:隆回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