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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行政许可类
(一)拟选址位于环境敏感区,且产生的污染因子对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
(二) 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敏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依法应当进行听证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听证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或者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的行政许可决定;
(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行政处罚类
(一)拟对公民处10000元以上、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罚款的;
(二)拟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没收 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
(三)拟处以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的;
(四)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
(五)依法应当进行听证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听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根据抽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拟移送行政拘留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拟移送公安机关的或其他情况复杂或者重大的违法案件;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行政强制类
行政强制决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立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除外 。
四、行政确认类
对行政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生活具有重大影响或者直接关系第三人重大权益的行政确认决定。
五、其他类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需要进行纠正或者在执行中需要进行减免的。
六、执法承办机构应提供的法制审核材料
(一)立案或者程序启动审批表、受理凭证等;
(二)进行审查、核查或者调查取证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申辩等权利的行政执法文书;
(三)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 、证人证言、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
(四)经过听证、专家论证或者评审、评估需提供听证 、 论证或者评审、评估材料;
(五)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律依据及决定书 ;
(六) 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