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总结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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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县人社局法治工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快推进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社领域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高同步推进法治建设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正不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始终坚持党对人社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注重法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为依托,以个人自学为补充,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相关精神,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社工作的强大动力。
3.完善法制机制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推动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4.强化法治责任保障。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研究制定《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方案》,细化年度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决策行为,高要求落实依法行政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不搞一言堂。
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隆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深入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对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主动公布监督方式和投诉举报电话。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扎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常年聘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凡局里起草规范性文件,先由政策法规股初审,拿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经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最后由局长亲自审核把关并签字。截止到年底办理规范性文件1件 。
(三)依法履职尽责,高标准规范行政执法
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依法依章履行职能、行使法定权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时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1.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监督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佩戴执法记录仪公开执法,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动态记录。对发生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向县法制办报送备案,特殊案情主动汇报并听取意见。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办复率达100%。
2.健全完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检察机关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平台数据录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清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及时录入平台,实行“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认真、及时办理县委书记、县长信箱以及各级各部门转办的各类信件。坚持重大仲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提高仲裁裁决的准确性,努力减少和消除行政争议。
3.巩固劳动关系和谐局面。一是扎实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接收302起、受理238起,当前全部动态清零;受理线下欠薪投诉案件43起,共为农民工追讨工资近780多万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39起,受理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业务32起。11月7日在县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开展根治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活动现场集中接访诉求事项7批次,涉及农民工60人,为17名农民追讨工资7.6万元。二是扎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23年我局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9件,案件受理率达100%,其中裁决64件,终局裁决20件,调解115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调解结案率达64.2%,案件终结率达31.3%。“互联网+调解”共受理案件25件,已调解结案25件,调处结案率达100%。
4.严把社保基金监管,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每年对各保险经办机构开展1-2次基金检查,对查出的一般问题限期整改。依法依规依程序对涉嫌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欺诈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依法追缴或追回。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国家工作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属经办机构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向同级行政部门报告,并将调查材料一并移送。
5.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推进就业扩容提质增效。2023年全县新增城镇就业467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4%;失业人员再就业2150人,完成目标任务82.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85人,完成目标任务68.8%。共建设就业帮扶车间135个,吸纳就业7786人,其中脱贫人口2326人,分别比2022年高出6家、62人、100人。我局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67个,监测户164人,脱贫劳动力3人,(其中残疾人安置28人);另外针对市场化仍无法实现就业的“4050”人员,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实现就业48人(其中残疾人安置28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共援助215名重点群体过渡性就业。
6.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23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3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66万人。落实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按照100元每人每年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代缴重残8518人,特困228人,低保8618人,计生16398人,合计33762人,代缴率100%;2023年即时制卡数量9145张,推行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申领、激活工作,把办理社会保障卡这项惠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我县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为565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35%;受理工伤案件392起,完成工伤调查353起,已做出工伤认定决定332起,上报市伤残劳动能力鉴定267人次,已完成伤残劳动能力鉴定224人次;失业保险参保人员3357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79%.
(四)深化法治宣传,高强度开展普法活动
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把普法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根据省市县相关部门要求,严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工作,2023年学法考法通过率100%。扎实开展人社领域聚焦民生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先后联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委网信办等部门在九龙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多个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关心的问题,并引导农民工通过扫码关注“隆回人社”公众号,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五)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创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制度管人管事。狠抓工作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缺乏担当、在位不为、懒政怠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学习典型案件、学习交流活动会等形式,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用纪律来约束、用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
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提升合力等方式,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逐年取得成效,但通过经常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后,给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其工作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措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但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强制措施,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虽然中国银保监、人社部出台了《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3号),但也只能履行查询权力,执行程序复杂、周期过长,行政执法能力相对滞后。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相对滞后。一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性质是行政执法,但是机构设置为事业单位。随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任务的日益繁重,执法人员经常需要外出调查取证、追讨工资等,现有监察执法人员队伍力量明显不足,办案经费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律关系比较混乱,行政执法成本较大。建筑工程企业违规发包、层层转包等行为导致劳动用工混乱,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比较普遍,一旦工程款拖欠或发生纠纷,包工头便煽动工人聚集闹事或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存在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法律关系认定难、法律文书下达难等问题,无形中使行政执法的成本幅度增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全面清理前置审批条件。构建一体式 网上服务大厅。加大权责清单的社会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清单对于群众咨询、办事、投诉的积极服务和引导作用。推行权责清单的网上咨询、网上监督,实行大数据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和反馈等公众参与程序。抓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一整套工作制度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全体干部年度学法和学法考试制度,通过集中授课、网上学习、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等培训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促进就业,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树立“抓招工就是抓扶贫,抓就业就是抓脱贫”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灵活推荐、灵活补贴。以点带面,以面带片,鼓励自然人对独立介绍县内劳动力在园区企业就业并跟踪维护,为在园区企业务工的劳动者做好跟踪服务,及时收集进城务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摸索就业方式,改进招聘办法,建立就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多方式、多渠道、全天候招聘。

一审: 马秀兰 二审: 钟毅飞 三审: 彭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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