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三阁司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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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阁司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隆回县三阁司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近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篇文章”,坚持依法治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三阁司、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发挥法治精神“压舱石、顶梁柱、助推器”作用

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长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领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隆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领会《隆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基本精神专门召开班子会研究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带好头,梳理配合,列出清单,抓好落实,对法治政府工作定期向党委汇报。切实增强干部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湖南实践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作贡献,为我跨入新时代”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彰显榜样担当。

(二)以依法执政为抓手,进一步履行法治精神“传播者、示范者、践行者”作用

法治精神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三阁司镇人民政府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充分调节发挥法治精神“传播者、示范者、践行者”作用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二是持续推进规范服务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切实做到优化服务;三是抓建章立制作为基层政府,依法管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干部职工管理以及公务活动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四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各领域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通过以上措施,使法治精神的种子在我土壤中孕育、开花、结果,为新时代的治理模式在三阁司增添更美色彩。

(三)以民主决策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法治精神“指挥棒、风向标、定盘星”作用

决策问题关系事业兴衰成败,也关系到法治建设的落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内容,我镇坚持以民主决策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法治精神“指挥棒、风向标、定盘星”作用,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一是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依法决策要求,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二是落实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与我镇优秀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同时在各村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法律工作者定期到村开展法律服务咨询三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四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枫桥经验”进基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人民调解“四张网”进一步拓展延伸。全镇共有调解组织31个,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大调解”格局基本建立。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全镇30个村(社区)的调解委员会统一制做了阳光台、办事流程图、制度牌,合理简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途径,实行资金直接到人的工作模式。镇政府直接设立一站式调解室,安排专人值班,为老百姓调解工作切实提供便利。三是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我镇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指导和参与重大纠纷调解,定期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全镇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直接参与村级矛盾纠纷调处,提升了村级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我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61件,调解成功258件,调解成功率为98%,化解疑难复杂纠纷35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各级主体责任落实不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观念存在差距。乡镇部分领导忙于全镇重点中心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依法治理理念不强,法治建设与“四个全面”结合不严不实,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习惯于“事前量法”,更多的是“事后补法”现象,存在工作开展中出现被动现象。

2.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部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强,严格遵守行政规则和行政程序的意识也不够,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一些干部职工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仍需提高。
   3.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仍需改进。少数执法单位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违法现象经常出现。行政裁量权过多、过大、过宽,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仍有发生。行政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和高端技术监管手段。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大,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

4.“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对业务法律法规宣传不力,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积极性不高,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落实不到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少,法治栏目、法治文艺、“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法治宣传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全镇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严格公职人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选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正确履职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力度,突出抓好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进部门行使职权、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社区)服务累计6小时,每年在村(居)民法制学校开展法律讲座3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向每位法律顾问印发工作日志和台帐,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三是畅通村民与法律顾问联系沟通机制,将法律顾问工作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楼显眼位置。四是实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与公益法律服务进行经济补贴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运行。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长效管理。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推进社会自治。

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六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应诉、合作项目洽谈、遗留问题破解等方面的参与度。

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机制。

八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汇编近年来我镇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法律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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