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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始终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促进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体系
(一)强化领导,构建高效工作架构。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税政法规股负责具体工作,各股室设立一名法治联络员。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局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法治宣传及时有效,年末形成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
(二)高效引领,科学制定普法计划。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24年全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宪法、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逐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全县财政系统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效运行。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有力促进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下达法治建设经费186万元;社区矫正经费48万元,全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行,保证非监禁刑罚得以有效执行;政法专项经费135万元;网络安全、应急专项等经费65万元;辅警经费4360万元,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确保普法宣传资料、法治学习与培训等工作正常开展。
二、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财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以及与财政业务密切相关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培育良好的法治观念。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方式方法、责任部门等,健全了法治宣传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编制相应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普法工作分解至局属各单位,每年将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股室年度考评范围。
(三)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严格落实《隆回县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隆回县财政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会议、局机关干部会议和集中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征订《宪法》学习读本、《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4》《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应知会知法律知识导读2024》《领导干部应知会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以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不定期组织交流探讨。三是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置“法治专栏”,定期更新法律法规,让干部职工随时接受法治教育。四是以会计继续培训工作为平台,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基层财务人员进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五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部在线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和财政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学法、知法、用法能力。六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普法学习和考试。2024年,我局组织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6次,学法考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推进“宪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主题活动,采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组织普法志愿者发放普法宣传单、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宪法》《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联合县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减税降费、国家安全日、国家禁毒日等活动,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三是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及宣传栏、发放学习宣传折页等,及时更新普法宣传内容,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积极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与移动终端等媒体,以国家安全日、“三八”妇女节、学雷锋月、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通过开展法治宣传专栏、知识答题竞赛、宣传标语、法治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大对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五是加大对财经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实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六是组织财政干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村民现场解答财政惠农政策、财政政策法规、农村社保政策,并发放了涉及粮食直补、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内容的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单。七是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2024年,我局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普法活动6次,极大提升了老百姓对财政法律制度和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力度。
(五)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税政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年初制定干部职工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统一执法证资格考试,对行政执法证申领进行严格把关,对因调岗、离岗、退休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县财政系统共有158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其中15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4人因不在执法岗位暂缓发证,并对退休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三是加强岗前培训。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条件,做好岗前法治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做到了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
三、以“法治财政”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履职法治化、规范化
(一)积极配合国家和地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一是配合国家做好《预算法》《水资源税》《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等11项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调研工作。二是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财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以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理财新进程。一是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核决定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范财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查、法制审核和决定行为,提高财政执法的合法性。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学习省财政厅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和全面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管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主动向社会公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三是创新财政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明确各股室、各岗位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执法决定特别是较重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理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2024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5件,开展行政检查32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1件,作出行政处罚1件。
(三)以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通过发布政府公告、通告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印发宣传资料、建立政务公开和办事指南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经本级人大审议通过的预决算报告、财政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监督投诉办法等需要和能够公开的事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清理审批流程和申报资料,及时更新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流程。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及时清理权责清单,将县级财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类别进行了梳理,保留了9项执法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3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四是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原则,切实增强了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服务意识。
(四)筑牢法律防线,稳妥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通过完善办理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执法体系、加强复审把关,努力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纷争。2024年,我局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认真履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审查、论证、咨询作用。2024年度,公职律师为全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审查意见56件,其他法律事务11件。
四、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财政普法工作面向本部门本系统多,面向公众宣传的范围和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运用新媒体采取新方式多角度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拓展和深化财政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财政干部职工专业学习背景多为财会、审计及经济、金融类,法律专业背景的较少,特别是执法业务股室缺乏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执法业务技能有待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影响了执法效率。
五、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因人员岗位有变动,需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各股室法治联络员。二是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财政局整体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股室、各岗位的法治建设职责和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四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五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合力。
(二)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强化财政管理。一是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效保证财政管理依据的合法有效。二是依法履行财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培养全体财政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继续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
(三)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财政业务管理、对外咨询服务及执法过程中,结合财政业务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法制度,利用各种普法载体,多种普法形式,在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隆回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