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厅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调整强化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股。领导统筹法全局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党内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同时系统的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矿产资源法》等学习,领导带头有力促进全局系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自然资源、服务经济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每年的3月30日前将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报送至县司法局,并按规定于4月1日前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我局于2025年3月将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公示。今年我局共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到目前为止,所有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公布了《隆回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所有对外的法律文书要求通过公平竞争审查,通过清理,我局没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
(四)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名单,制定法制审核清单,对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五)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学习了《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应复和应诉工作规则》和《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年我局行政诉讼案共17宗,己结案14宗,无败诉案,行政复议案8宗,己结案7宗,纠错3宗。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度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3月底成立局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股、行政审批股、工程规划股、法规股、执法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的具体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遗留问题不动产证2291本。
(七)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严格按要求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分类分批学法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分类分批培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相关业务培训13次。
(八)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5”环境日、6月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活动,共举行过宣传活动6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8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九)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隆回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所有的执法文书均严格按照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 。
(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20余次,出具律师意见函8份,参加应诉、应复、听证25余次,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服务保障。
(十一)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的具体要求, 我局进一步优化农村个人建房办理农用地转用流程,规定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的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截至目前,共发放农用地转用审批单56份,涉及579户。
(十二)全面规范审批流程,大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受理服务延伸至所有的金融单位(含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面实现了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与不动产窗口“零见面”,现已实行线上办理的金融机构和房产地企业有25家,线上办理的业务总共达16007笔。常态化实行“不动产+水电气+税务”联办。办事群众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窗口受理人员一并收取自来水、电、气联办过户和缴税资料,并录入系统推送各单位同步联动办理,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多件事跑一次”。继续推行“交房即交证”、“多测合一”、二手房带押过户、非公证继承转移、抵押无纸化办公、委托查询、窗口延伸服务、开展登记数据应用分析和不动产登记诚信体系等多项便民措施。
(十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査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了《2025年隆回县自然资原涉企行政检查划计》、《2025年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涉企行政检查项事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和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印发了《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5 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通知,明确检查要点,制定检查表单,要严格落实执法上岗亮证执法和“扫码入企”,无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企业检查。
(十四)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全面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共20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1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4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行政奖励7项,同时公布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动态调整。
(十五)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不断优化《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出庭应诉。2025年我局收到负责人应诉通知书5份, 其中有2份原告庭前撤诉未开庭,其他3份,主要负责人全部出庭到位,出庭率为100%。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典型案例,推动行政机关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六)加强府院联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对范松友等人因非法采矿破坏林地损害生态环境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邀请县检察院进行磋商,共收取生态赔偿费56967.76元。
(十七)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今年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共13宗,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共2宗,做到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信息共享,不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
(十八)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基本原则,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对待办事群众,对收到的每一件信访案件均严格按照新《信访工作条例》和《湖南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要求认真梳理、仔细甄别,依法分类处理。今年,全局共接待来访、咨询群众200余人次,收到来信来访230件,全部依法办理。
(十九)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我局自然资源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近一年来办理的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共抽取了行政许可案卷8宗,行政处罚案卷2宗进行评查。同时积极参与省厅,市司法局和县司法局的案卷评查工作,省厅共抽取我局行政许可案卷2份,市司法局抽取我局行政处罚案卷2份,县司法局抽取我局行政处罚案卷3份,行政许可案卷1份。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文化建设方式需进一步多样化。自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各项活动有序进行,但宣传形式只限于传统模式,普法形式单一;同时由于法律法规严谨难懂,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谷不易被接受,影响普法效果。
(二)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量不足。根据中央编办文件精神,所有委托执法事项全部收回,而我局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又被撤销,执法力量非常薄弱。
在下步工作中,我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进一步开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新局面。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