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人〔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齐政同志任隆回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承志同志隆回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范忠阳同志隆回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曾阳同志任隆回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阳葵同志任隆回县第六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晓伟同志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卿恩华同志任隆回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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