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人〔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鹏同志任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雪非同志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足斌同志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汤宏超同志隆回县公安局高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廖敦燕同志隆回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更名、撤销,上述新任职人员原任职务自然消失的,不另行文。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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