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通告 > 公示公告
中秋、国庆廉洁提醒
文件名称: 中秋、国庆廉洁提醒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5611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
发文日期: 2021-09-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9-17 有效期: 永久

中秋、国庆将至,隆回县纪委监委提醒全体公职人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纪律红线,牢记以下“九个不得”:

1.不得以各种名义、各种方式违规吃请或请吃。

2.不得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6.不得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7.不得工作日(含节假日值班、执勤、加班的全天)饮酒。

8.不得赌博、酒后驾车。

9.不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祝您节日快乐!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纪委、监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