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函〔2022〕55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和学考期间社会环境
综合治理的通告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将分别于6月7日-9日和6月12日-14日进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宁舒适的学习、休息及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和学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高考和学考期间加强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点周边各商业门店、饮食摊点和小商品流动摊点,要服从市监、卫健、城管等部门统一管理,严禁销售霉烂、变质、过期、有毒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严禁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禁止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叫买叫卖。
二、加强考生食宿地和考点周边噪音、空气污染治理。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地和考点周边所有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网吧、娱乐场所等一律停工、歇业,严禁举办各种商业活动,严格控制噪音,所有车辆必须慢行,严禁车辆鸣笛,严禁使用高音设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严禁各类机动车辆通行、停靠。领导巡视、运送试卷、接送考试工作人员车辆须凭证出入并严禁鸣号。
四、考点周边200米以内房屋出租户、旅店、酒店、宾馆严格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检查,严禁接待身份不明人员和携带非法通讯设备人员入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城管、市监、卫健、科工信、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考试环境、影响高考、学考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民政府 (审核:隆回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