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中共隆回县委巡察办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5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 7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全力确保各项问题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召开了党组巡察整改调度会2次,对问题根源进行深入分析,并明确了下一步的整改方向和举措,为推动巡察整改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对4个方面17类41个问题均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并按照“分解任务、认领问题、督促整改、评估销号”闭环流程,确保41个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考勤、第一议题、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等6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复发生。使巡察整改成果得到进一步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41个具体任务,已完成39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1个具体任务中的一个问题;巡察移交的1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完成率100%;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办结2件,办结率66.6%。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
(1)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坚决。对“第一议题”的理解有偏差,没有做到逢会必学。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是结合自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重点学习,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文创卫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
(2)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底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黄胜男同志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再次宣讲,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二是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学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由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再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四是根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9月份局党组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了再学习,并对与城市管理息息相关的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
(3)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细化管理城市指示精神的学习研究不透彻,没有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完善隆回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9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所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9月份的党组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就如何在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三是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制定了城区窨井盖、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窨井盖、户外广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整改。
(4)对湖南省委部署的“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有关工作要求研究不透彻,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24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对市委、县委的“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进行再学习,对活动目标进行再明确,对活动开展进行再部署,提高了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对专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我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起底,同时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执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2.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内容。二是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对本部门、本系统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城管领域未再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突发情况。四是自5月份以来对二级机构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2次指导和检查,下发基层党建问题整改督办函12份。
(2)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决做到真学习、真研讨、真交流,同时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内容转化为具体工作思想、工作方法和工作举措;二是分类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员、法制员、安全员、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乡村振兴帮扶责任人等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培训2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禁毒知识培训3次、乡村振兴业务知识3次,观摩禁毒教育基地1次,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1次,参加县人大组织的执法能力考试1次,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有效提升;三是不定期提醒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红星云、湘培网等平台的学习,并对总积分排名前十的优秀学员进行了通报表扬。
(3)意识形态的阵地建设和管理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宣传橱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宣传。二是对微信工作群进行大整治,禁止干部职工在工作群内发送与工作无关的文字、图片和视频,并对在工作群内发牢骚的少数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在做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和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完善了《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强化了舆情监管员、网评员队伍建设,及时回应和处置12345热线,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3.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领导弱化。以党政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党组工作事项;没有将单位内部出现的胡乱举报问题纳入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进行整治;个别重大事项决策干部职工支持度不太高。
整改情况: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领导、决策作用。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班子会议。二是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对胡乱举报扰乱单位政治生态的人员进行不点名批评教育。三是在作出“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任免中层骨干”等重大决策前,通过与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由班子成员提出候选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四是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已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落实了人员,并将其分为三个片区进行管理。
(2)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面对干部职工躺平思想严重问题,没有正面梳解和系统施治;为敢做事、能做事、积极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职工躺平思想严重、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以上问题根源,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督查、事后报销原则,据实落实了加班餐。二是将真正敢做事、能做事、积极做事的38名干部职工提拔任用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中层骨干,将30名工作兢兢业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级,真正做到了为作为者担当、为作为者鼓劲,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有所提升。三是对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和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的“加大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破坏绿化树木、损毁人行道板等行为执法力度”请求进行专题研究,共劝诫、处罚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破坏绿化树木、损毁人行道板行为8起。
(3)选人用人有偏差。选人用人标准、任用程序(含民主推荐)等方面把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进行衔接、协调和汇报,于8月份严格按照《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编发〔2020〕78号)文件精神,完成了执法大队14名中队长(正股级)和21名副中队长(副股级)的组织任免,完成了擅自设置中层管理层次“副片长”;二是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及管理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的意见,对带病干部进行了核查,停止了带病干部的使用,树立了清正廉洁良好风尚。
(4)机构改革成果巩固不力。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没有落实;专职执法副局长没有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的职责边界研究不透,管理和执法混为一体;对两个中心管理松弛,对其财务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落实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专职执法副局长负责县城区大部分区域(桃花坪街道办27个村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二是对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边界进行认真疏理,对通过管理手段能够解决的事,坚决不采取执法的方式解决;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内审制度,对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了1次专项检查,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5)综合协调不到位。机构改革后,县城管局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两个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存在工作配合不紧密的情况,城管局党组没有积极开展综合协调,以致执法机制运行不畅。
整改情况: 一是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喜国牵头组织市监、城管、街道办对摊贩登记证发放、摊担摆放区域划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城管设置划分区域后,再由相关部门根据区域承载能力发放摊贩登记证个数,但由于受场地和条件限制,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二是对城市管理与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街道办等部门的职责边界进行全面清理,防止职能交叉。三是正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4.履行法定职能职责有短板
(1)犬类、殡葬、燃气等领域的执法管理,处于观望状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发放倡议书的方式,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养犬,共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二是切实加强占用城市道路扎灵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三是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23起,对审批服务对象进行提前告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公共停车位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公园路、朝阳路等路段增划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泊位10000余个,对桃洪中路、桃花路等路段停车泊位进行重新补划,增加了摩托车、电动车的摆放位置。二是由县住建局牵头建设了老城管局、汽车南站、老工商宾馆、隆回三桥桥体下方等4处立体停车场,增加公共停车泊位1000多个。三是结合创文、创卫等工作,对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人行道上的机动车乱停乱摆行为和僵尸车辆进行专项治理。
(3)对户外广告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路段责任制,由执法人员每月对责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对存在安全隐患、破损影响市容、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及时督促整改。二是根据市城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于9月份开展全面启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拟于11月份开始对拒不整改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依法拆除。
(4)噪音扰民频繁、违章建筑执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推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投诉接处等工作制度。二是专项开展噪音、油烟污染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噪音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违建专项治理行动。深刻汲取4.29自建房倒塌事故经验教训,持续推行24小时巡查值守工作机制,对城区违建,特别是节假日抢建、偷建及城乡结合处隐蔽地段等违建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城区违法建设行为管控力度全面加强。
(5)学校周边城管护学岗没按要求到位,学校100米内“三无”食品摊担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城管护学岗”制度,每天上下学高峰期安排专人对学校周边进行值守。并由局督查和安全管理股对城管护学岗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每月组织两次或两次以上学校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100米内的“三无”食品摊担进行登记保存,共开展专项整治12次,登记保存食品摊担30余个。
(6)部分城市道路占破道频繁,反复被污染。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电力、电信、移动、联通、自来水、燃气等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协调会,要求各权属单位制订改造计划;二是对在同一时间段同一路段内有破道计划的单位进行并联审批,避免重复开挖。三是由行政审批股采取提前告知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做到围档作业、密闭运输渣土、覆盖建筑物料。四是加大违规占破道行为的巡查和执法力度,查处违规占破道行为1起,起到了震慑和警示的作用。
5.法治建设不力
执法队员基本素质不高,敬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法律顾问、驻队律师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法务基础知识培训、案卷制作实操知识培训。二是组织中层骨干参加了县人大组织的执法知识考试。三是由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对法制员、案卷审查人员开展案卷评分标准、案卷制作等知识的培训。四是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讲评、评议活动,对评议的10个卷宗进行了讲评。五是组织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各执法中队中队长对《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敬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提升。
6.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县城管局2023年被市禁毒办列为全市毒品问题严重警示单位,对此局党组未引起足够重视,仍未采取雷霆手段、织密制度防线抓好禁毒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专题工作会议,对系统内禁毒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解决。二是加强了毒品预防教育。三是组织召开毒品重点人员家属座谈会1次,形成了家属与单位共同监管的合力。四是建立干部职工涉毒吸毒分类处置机制,对重点人员进行了2次毛发检测,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1次毛发检测。五是对重点人员实行“五包一”管理,共开展谈心谈话60人次。
(2)安全隐患处置不到位,如对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尤其是楼顶广告清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进行了地毯式摸排。二是建立电信、移动、联通、自水来、市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县城区所有窨井盖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对所有市政、环卫和执法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防止病车上路。
(3)反电诈工作开展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观看反诈电影和反诈微视频700余人次,宣讲反诈知识2次,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学习1次,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反诈宣传,并与158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反电诈承诺书》,干部职工反诈意识全面提高。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反诈APP的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卸载反诈APP的2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重新安装好反诈APP。三是以“伍某受骗案”为警示,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4)信访维稳工作抓得不实。研究信访工作过少,领导班子接处访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事件处置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推广“浦江经验”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及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领导班子信访工作责任和信访工作能力得到提高。二是落实了领导信访值班制度,每周安排一名领导班子负责群众信访接待,所有领导班子均能按照信访值班分工,对值班期间的信访件进行接处。三是对凯悦一号架空层加建改建、黑猫酒吧长期噪音扰民等信访积案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对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网络媒体反复投诉件进行定期研讨,同时充分吸取“浦江经验”,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一线,了解群众反复投诉缘由,并与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化解处置信访矛盾纠纷。5月份以来,共化解处理噪音等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网络反复投诉件20余起,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0%以上。
7.抓乡村振兴工作不实
(1)帮扶措施不到位、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刘淑金、阳富贞的家庭实际,积极协助沟通一六村村支两委和现有驻村工作队为刘淑金、阳富贞重新制定赡养协议。二是举一反三,对现有乡村振兴联系村里湖村、上坪村的15户监测户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2)工作队员工作不实,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工作职责不清,业务不熟,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管理制度》,压实第一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和工作队队员工作责任。二是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培训会议。三是组织局机关纪委、乡村振兴分管领导与政工股对各驻村工作队工作履职情况、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名工作队队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扣减了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1分,取消了相应的乡村振兴工作待遇。
(3)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二级机构乡村振兴工作指导督导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二级机构的乡村振兴工作队进行了2次工作督导。二是分管领导已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振兴驻点联系村长冲村上了1堂党题。
(二)反馈问题: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力
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局党组研究部署推动不到位,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组召开了3次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二单一书”任务提示单、问题清单进行学习讨论,对如何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修改完善考勤制度;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对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当前的瓶颈和短板进行认真研讨,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在部署业务工作时,时刻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业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同步督查检查,风清气正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作风管理。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按要求到分管的二级机构上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加强分管股室执法中队及二级机构人员的党风廉政日常监督。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22年党组领导班子党建和“一岗双责” 述职内容。三是各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的二级机构及联系的党支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为干部职工打了一支党风廉政建设的“预防针”。
(3)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力,没安排部署两个二级机构进行清廉单位创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市“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组织两个二级机构同时开展清廉单位创建,并定期对两个二级机构的清廉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党组领导班子先后2次召开会议对清廉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相关的法规进行认真学习。
(4)没有开展家风家教工作。城管工作人员败家、毁家、破家的情况时有发生,局党组对未引起高度重视,未积极开展家教家风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切实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工作,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二是对全系统有打牌、赌博、涉毒、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刘某某等5人进行包保管理,由分管领导、所在股室负责人协同家属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并定期到其家中开展家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在家表现和是否再次出现过打牌、赌博、涉毒、酒驾等情况,发现苗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制止,防止其再次败家、毁家、破家。
9.廉洁风险隐患排查防控不到位。防控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未定期排查廉洁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在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对城管系统存在的廉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建立廉洁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对排查出的政府购买服务、工程项目实施、政采云采购平台操作流程不规范及少部干部职工有索拿卡、打擦边球行为等廉洁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整改销号。二是针对“牛皮癣”清除、清洗业务对外承包,未按合同约定按日检查考核定奖罚,直接按年支付承包费等问题,举一反三,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工程项目实施均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当前我局停止了“牛皮癣” 清除、清洗对外承包业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流程规范化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落实,所有工程项目事前均经班子集体研究,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相关程序进行招标,对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小项目,通过线下询价比价、电子卖场委托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并严格按照先财评后审计的程序进行;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按有关制度要求对垃圾收集设施维修合同书进行了重新修订,对维修费用较高、且超过使用年限的的垃圾收集设施不再维修,直接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10.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开展少,未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贺某某涉毒案和刘某某索拿卡要案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整改情况:一是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纳入清廉机关建设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分批次参观了县魏源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百龙观天下县禁毒教育基地,并通过主题党日、全市“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推进会议等观看了《毒品的危害》、《禁毒课堂》、《初心迷失4》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防毒识毒、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利用“贺某某涉毒案”、“刘某某索拿卡要案”及其他违法违纪案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促使个别违规违纪人员自查自纠、自查自改。
11.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履职不力
(1)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组日常监督不到位,大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委第二巡察组交办对党组日常监督不到位,大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参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日常监督计划,建立了参与城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的报告、衔接和参加机制。二是3月份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6次对我局的执法车辆入库、干部职工考勤、工作日饮酒和五一、中秋、国庆滥发补贴补助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查处迟到人员4名、未按时参工作日饮酒酒精测试人员11名。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衔接,在落实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确定38名中层干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充分听取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否决了5名带病干部的使用。
(2)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到岗到位情况、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工作成效和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对迟到、旷工的干部职工进行全局通报,对酒驾、涉毒、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的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并扣除其相应绩效考核奖金;二是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组织人员不定期在单位门口对干部职工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行为进行督查,共通报批评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未按规定落户上牌行为20起。
(3)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不严,对已经发生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处理,个别案件处理没按要求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以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定,对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制度扣除了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和绩效考核奖金。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2020年以来,存在违规发放司机安全奖等奖金、司机劳保等津贴、违规报销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差旅费等补助,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伙食补助、加班餐补、绩效工资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约法三章、十八严禁精神进行了再学习,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约法三章、十八严禁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约法三章、十八严禁精神,自巡察反馈问题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核报销每一笔费用,未再出现违规发放补贴补助现象。三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差旅费报销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规范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开支行为,用制度管财、管事,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在6月8日前对违规发放的所有补助进行逐一清退。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
1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均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党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意见,并坚持少数服务多数原则进行决策、决议,干部职工对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支持率明显上升。二是主要领导在党组会、局务会研究事项时均逐一作了最后表态发言,态度明朗,决策清晰。三是党组会、局务会对领导班子提出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逐个研究和决策。
14.局党组班子建设有差距。党建和城市管理工作融合度不高,党组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着力抓好2023年的党建“一岗双责”述职,对述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述职大会进行精心组织和准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客观公正评价领导班子工作。三是通过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五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着力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已对2022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疏理,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
15.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员学习形式单一,党建活动不规范不经常,退休党员管理松散,个别党员的入党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教育,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了学习讨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有所提升。二是机关党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建工作检查,对各党支部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党费收缴、党员培训教育、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于农历9月9日结合重阳节召开了退休老党员会议,要求其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6名退休党员参加了“隆回人游隆回”活动,5名党组织关系在我局各党支部的退休党员按标准及时缴纳了每月的党费。四是严格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发展党员,对近3年来党员的入党程序进行重新审查和全面整改。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未巡先彻底”方面的问题整改
16.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仍存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
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仍然流于形式;干部职工学习氛围不浓没有转变;民主集中制仍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中央、省、市县等有关精神的学习贯彻,并建立学习研讨机制,理论联系实际,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有效举措,落实中央、省、市县等有关精神,提高城市管理成效,打造品质县城。二是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党员干部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禁毒、反诈、统战、民宗、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法务实操等知识培训,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黄胜男同志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参加县人大组织的执法知识考试,同时督促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平台、红星云、湘培网等平台进行理论学习。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县派纪检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意见,在做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所做决策部署基本能得到干部职工认可。
17.局党组对未巡先改工作不够重视,未按要求安排部署,查摆问题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4月7日再次召开未巡先改专题部署会,深入学习《关于印发〈隆回县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字〔2023〕8号)文件精神,对城管系统存在的城管队伍作风建设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再次对未巡先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队伍作风建设待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不全面、不透彻等问题进行再查摆,对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了加强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邀请宣讲团成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针对性措施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对未巡先改同类同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摆,共分析查摆出“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舆论引导有欠缺,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工作队员工作不实,对乡村振兴业务不熟悉,安全隐患处置不到位,对楼顶户外广告清除不到位、办理民生实事有差距、城区停车泊位少,特别是医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停车难问题严重,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志愿服务有等待规范”等5个问题,当前5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上轮巡察反馈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委人才引进计划统一部署安排,于10月25日又一次将文秘、法律、道路桥梁、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紧缺型专业技术人员向县委组织部人才组进行了报送,争取纳入人才计划进行公开招考。二是加强现有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律等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加强巡察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8167810;邮政信箱: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平安街1号(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子信箱:lhcgjzgg@163.com;邮政编码:422200。
稿件单位: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