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6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卫健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严肃的政治任务,自觉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巡察组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既抓住难点问题重点来突破,又把握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来解决。局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详细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具体任务有人抓、问责问效有依据。局党委每月班子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巡察整改进度督查2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整改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点名督办,确保整改事项按时完成。开展专项治理行动5次,修订完善制度文件10个,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自我革命精神查摆问题、改进作风,提高医疗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打折扣。
(1)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关于“看病难、看病贵”、在福建考察时关于“人民健康”的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关于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县卫健局没有进行学习,也未同实际工作相结合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局党委班子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关于“看病难、看病贵”、在福建考察时关于“人民健康”的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关于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中医药大会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结合当前工作谈体会,力求学深学透。二是各基层党支部也全部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重要论述的补学,并结合当前医疗卫生工作一并讨论研究和部署。三是从2025年2月起,我们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支委会等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医共体建设、村卫生室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等工作一并学习研究探讨。
(2)舆情风险应对能力有待加强。对卫健领域网络舆情、问政信息多发频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近年舆情事件进行研讨提出汲取经验教训、商讨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处理程序和责任人,确保舆情发生能及时回应,有效引导舆情走向。三是提升干部素养与监测员队伍建设。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五是巡察整改以来,没有产生不良影响或发酵的舆情。
(3)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群众更愿选择到大医院就医,造成县城大医院“拥挤不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上培下派”工作,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5年完成2卫生院的急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开展医共体建设,由县人民医院牵头,成立了临床质量、护理院感、检验等十个质控中心,并制定了相应的质控方案,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医共体转诊小程序已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有序转诊。
(4)违规发放下派医生补助。县人民医院于2024年6月起下派3人至金石桥镇卫生院坐诊,违规在金石桥卫生院领取补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下派金石桥卫生院的3名医生违规领取补助已退回。二是明确对下派人员的相关待遇纳入派出机构的绩效考核,由派出机构发放,严禁违规发放补助。
(5)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发挥不足,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内容和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任务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二是加大宣传,提高参与。通过健康讲座、义诊、宣传栏、村村响、播放宣传视频、家庭医生签约入户随访等形式精准动员和预约服务。
(6)中医药人才作用发挥不足。个别卫生院大部分中医医师没有从事中医工作,中医馆靠聘请临时工保运转。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乡镇个别卫生院中医馆已完成整改。二是2025年申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中医学专业5人现已完成录取工作。三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60人“西学中”培训正在进行。
(7)托幼机构体检不到位,县妇计中心没有对2024年新入学的农村幼儿园儿童进行体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全面规范化开展县域内农村托幼机构儿童体检工作。二是今年已对桃花坪街道办辖区城乡37所托幼机构,2428名儿童进行健康体检。三是强化托幼机构体检质量管理。建立健康档案,跟踪儿童健康状况,本次体检发现的龋齿异常、视力异常、肝功能异常、贫血等问题,100%反馈至家长及园方,并开通妇计中心绿色转诊通道,及时干预处理。
(8)健康关口前移不够,卫生保健宣教效果不明显。2023年幼儿体检,其中龋齿患病率高达35.94%,视力问题呈逐年增加趋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走进校园健康宣教。2025年妇计中心3-5月份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大东方幼儿园、大地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面对老师、家长及儿童进行儿童健康知识讲座。二是院内开展关爱儿童健康主题活动。5月组织开展“母爱有方、守护成长”“向阳花开,幸福家来”;6月开展“爱在妇幼,欢乐成长”“爱眼日公益活动”等主题活动,通过主题活动,关爱儿童成长,指导健康育儿,守护儿童健康。三是加强线上宣传,2025年上半年,线上发布了儿童开学第一课、春季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宣教、儿童防溺水、夏季高发传染病、儿童健康体检等多篇健康科普宣教。四是妇计中心将口腔检查及视力筛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干预治疗。
(二)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不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
(9)二级以上医院普通门诊出现监管空白。巡察组发现,县卫健局对医保局未稽查的诊疗范围未进行实质性监管,出现监管空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医共体三家牵头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二人民医院)分别成立了质控小组,依托质控小组定期开展诊疗质控监督指导。二是各牵头医院均已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质控督查。三是卫健局6月初已完成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诊疗巡查,拟定于8月份组织对各县直医院和民营医院开展诊疗业务巡查。
(10)党委重视不够,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党委委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未按要求将任务清单分解至党委委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卫健局出台了党委班子分工调整的文件,做到党委领导“一岗双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廉洁谈心谈话由党委书记亲自谈,并已做好资料整理归档。三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已按照党委成员分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成员,明确具体责任与工作要求,党委成员定期向党委汇报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2025年县中医院每位党委成员均已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洁谈话,并做好记录存档。
(11)清廉建设存在形式主义,在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工作总结数据不实,乡镇卫生院工作资料网抄痕迹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清廉医院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纳入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问题清单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机关纪委对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报表仔细核对检查,确保不出现网络抄袭和逻辑错误。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数据审核机制,明确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确定数据统计人、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最终审核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12)警示教育不经常。对卫健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很少进行公开通报,县卫健局没有就案件所暴露出的行业监管问题和医德医风问题进行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营改”案、全县医疗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来开展全县性大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巡回宣讲活动4场次。二是2025年7月初,组织全卫健系统近2000名医务人员分3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全县医德医风建设会上通报了全县卫健系统三年来21件典型案例。
(13)抓小抓常机制不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不够,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轻微违法违纪行为未及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隆回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二是县人民医院今年对2人轻微违纪进行了处罚通报;县中医医院对20人具有苗头性违纪行为进行了谈话提醒处理。
(14)监督执纪执法宽松软。纪检监察查处案件大多是来源于上级交办,自主监督检查发现不够,甚至有些案件处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卫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2025年7月初开展全县卫健系统医德医风宣讲活动3场次,营造风清气正的健康医疗环境。
(15)对县卫健局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滥补现象履行监督职责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卫健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滥发滥补现象全部立行立改到位。二是今年4月份全系统内开展了一次近三年来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了《隆回县卫健系统津贴补贴发放规定》,明确奖金等发放标准、范围。
(16)违规发放或重复领取各种奖金补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9个单位收回违规补助。二是2025年4月全系统开展了一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下发了《隆回县卫健系统津贴补贴发放规定》,明确奖金等发放标准、范围。
(17)超范围发放奖金补助。县卫健局超范围给本单位人员发放专家评审费;县人民医院超范围向院领导干部发放安全驾驶绩效;县中医院超范围向院领导干部发放单项业务绩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超范围发放的奖金补助已全部退回。二是2025年4月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一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了下发了《隆回县卫健系统津贴补贴发放规定》,明确奖金等发放标准、范围。
(18)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将公务接待餐费列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隐匿“三公”经费、存在超人数陪同的现象、存在无公函、无菜单、无审批单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专项学习,并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局机关、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人注册《湖南省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信息平台》,严格凭平台内信息接待。截至5月底,局机关没有产生公务接待事项。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室、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
(19)费用报销要素不全。周旺镇中心卫生院支付维修费和设计费、荷香桥镇中心卫生院支付体检服务费等,报账要素不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周旺中心卫生院、荷香桥卫生院针对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全县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27个基层医疗机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补齐报账要素。三是今年6月卫健局组织开展全县卫健系统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20)加班用餐未按规定审批。2022年至2024年,县卫健局存在加班用餐未履行审批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制作了《隆回县卫生健康加班用餐审批表》,对申请加班用餐的实施事前审批。
(21)大额现金支付。有些卫生院等在日常公用支出中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大额款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系统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筑牢资金安全守底防线,全面夯实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二是组织一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款项。三是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全县公立医院财务督查和指导行动,发现类似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2)款项未对公支付。县卫健局、县皮防所、荷香桥镇中心卫生院等存在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个人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系统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筑牢资金安全守底防线,全面夯实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二是组织一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全县公立医院财务督查和指导行动,发现类似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3)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未解缴国库。2022年至2023年县卫健局接受某机构捐赠款未解缴国库,而是做其他收入入账,用于支付某系统建设支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当时新冠疫情严重,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时间紧迫,收到捐赠收入后未上缴财政,直接用于全县卫健视频会议系统;二是今后坚持将捐赠收入及时缴入县财政,按程序申请使用。
(24)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2021年至2023年,县卫健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从2024年起与县财政局沟通对接,每年年初预下达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指标,现已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小部分卫生院购买设备、办公用品等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的卫生院购买设备、办公用品等未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现均已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二是建章立制,我局下发《隆回县乡镇卫生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于今年5月进行了一次闲置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的培训会议。三是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落实资产管理专人负责制度。
(26)政府采购不规范。县人民医院采购一次性杯子、插座、家具等,县第二人民医院支付广告费、办公费、生活日用品费等,金石桥镇卫生院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热水器及办公耗材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系统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筑牢资金安全守底防线,全面夯实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二是组织一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明确政府集采目录内商品一定要通过电子卖场采购。三是计划今年10月份开展一次全县公立医院财务督查和指导行动,发现类似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7)对代理服务费没有把关。2020年至2024年县人民医院公开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超标准、县妇计中心采购项目超标准,县卫健局、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也有类似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咨询发改、财政部门,2015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放开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二是今年以来,县卫健局要求下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招标采购行业规范代理服务费倡议书》(2023年2月)及《邵阳市财政局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算支出控制标准的通知》(2024年12月邵财建〔2024〕2号)两份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来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进一步规范了代理服务合同签订。
(28)工程进度缓慢。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妇计中心新院、花门街道和桃花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均严重超合同工期,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于2024年10月、桃花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花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5年元月、县妇计中心新院于2025年1月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力度,严格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现各类新建项目进展良好。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彻底,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缺失。
(29)党的领导弱化。以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如2024年卫健局4次班子会议均研究了人事调整、人员处分、党员发展等工作,不是党委委员的其他班子成员也进行表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完善了卫健局党委管理制度,对党委议事“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完善。三是从2025年2月开始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做到非必要不是卫健局党委委员的班子不得参加会议,有必要列席党委会议的非党委委员的班子成员不能进行表决。
(30)自上而下监督不到位。县卫健局党委对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存在的“一把手”未执行末位表态或违规议事决策问题,没有监督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正确认识“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的重要意义。二是责令县疾控中心党总支、县妇计中心党总支、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等三个单位建立健全“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表态内容、程序。党组织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工作,都严格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行。上述三个单位从2025年2月开始严格“一把手”末位表态原则。三是今年下半年卫健局党委将对各下属单位的“一把手”末位表态原则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属单位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原则的进行责任追究。
(31)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不够。全县还有6个卫生院的书记、院长分设,但院长为一把手,个别卫生院的书记还兼任副院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单位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健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领导机制,明确党委在医院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核心决策权。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明确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单位的“一把手”,今年6个书记、院长分设的卫生院已全部调整到位。三是逐步完善各卫生院“一把手”党政领导“一肩挑”,不断加强培养复合型党员领导干部。
(32)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各乡镇卫生院党员培养不足,全县还有11个卫生院没有建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没有达到3人的有4个,党员人数超过3人也没有建立党支部的卫生院有7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指导有问题的乡镇卫生院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思想觉悟,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局党委督促条件成熟的卫生院及时成立党支部,2025年上半年新建立了桃花坪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个党支部。三是现有4个乡镇卫生院党员人数没有达到3名的,督促其与当地党委汇报沟通,培养、发展优秀卫生人才加入党组织。
(33)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2个卫生院超1名职数配备领导班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二是今年上半年卫健局党委严格按照隆编办函〔2020〕18号文件职数规定对相关卫生院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三是今年4月对卫健系统各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班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暂未发生新的问题。
(34)发展党员不严不实。少数医院党支部等存在资料填写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一对卫健系统各单位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工作,提升卫健系统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材料审核机制,实行两级审核,支部初审后党委再审,杜绝材料错漏、程序违规,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严谨规范。三是要求存在问题医院党支部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实现所有党员发展资料程序合规,资料填写准确、规范。四是加强对各单位党建业务进行日常督促指导,暂无同类事情发生。
(35)党费收缴把关不严。对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党费计算基数标准不统一,少数医院党费计算基数相差较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单位党建专干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组通〔2021〕9 号)和《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隆组通〔2017〕15号)文件精神,使各单位的党建专干全面掌握党费缴费标准和交纳比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对卫健系统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所有医院严格按照党费缴费标准和交纳比例执行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的医院已补缴2024年党费。
(36)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存在形式主义。2022年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对个人意见全部填“无”,对党委班子意见也寥寥无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意见和隆组〔2024〕3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效果良好。召开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向下属单位党组织、党员群众、党代会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共征求对卫健局党委意见72条,对班子个人意见205条。
(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仍需发力
(37)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未做到尽锐出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已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驻村工作人员,并重新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人员补充驻村力量。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38)领导班子分工混乱。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工会主席、没有行政职务的(总)支委委员等进入班子并参与分工。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规范领导班子分工管理,规定职责边界。二是巡察期间,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已整改到位。县疾控中心因为预防控制中心与县卫生健康局执法大队合并(机构体制改革未完成),尚未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导跟踪,待县疾控中心单位的“三定方案”出台后立即整改到位。四是结合党建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日常督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松手;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二是继续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着力规范完善。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98232061;邮政信箱:隆回县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741094727@qq.com。
中共隆回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卫健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