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湖南省政府网
|
邵阳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走进隆回
领导机构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网站首页
走进隆回
领导机构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冠肺炎防控专题
>
信息发布
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4号令
时间:
2020-02-02 17:42
来源:隆回县 作者:隆回县
【字体:
小
中
大
】
经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设立爱心捐助电话(0739- 8111796),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县防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群团组织要承担具体的发动联络工作,通过境内外商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筹集更多的医疗救助物资。
二、进一步加大群防群控的组织力度,以最广泛的动员,让更多的群众自发居家隔离14天,最大限度地切断传播渠道。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瞒报真实情况且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故意扩大传播范围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惩处。
三、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复工复学的规定,2月17日(正月二十四日)以前县内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复课;2月9日(正月十六日)以前县内企业不得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民生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但这类企业必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四、暂停全县农村赶集、耍龙灯、舞狮子等聚集性活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职,耐心劝导,切实避免因人群聚集而引发交叉感染。
五、高度重视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以及贫困户集中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重点排查贫困户中有县外暴露史和密切接触史的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向贫困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本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
(
一审:
二审:
三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国家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省直单位网站
市州县区网站
网站地图
单位办公电话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
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
归档时间:
2020-10-1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