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7号令
时间: 2020-03-23 09:30 来源:隆回县 作者:隆回县    访问量:23 【字体:

今年清明节期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巩固疫情向好形势,严防疫情反弹,经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我县清明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自满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导移风易俗、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及时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从源头消除火灾、踩踏等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不得开展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避免人员聚集。要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扫墓上坟点香烛、烧纸钱、放鞭炮,严禁野外吸烟、野炊及其他野外用火等行为。

三、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掌握本辖区内计划返乡参加清明祭扫的华人、华侨等境外人员情况,并积极发挥村组干部、直系亲属的联系作用,提前告知疫情期间我县对境外人员的服务管理措施,引导境外人员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要返乡参加祭祀。

四、全体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不异地祭祀,不聚众祭祀,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五、对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森林火情发生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组织策划者、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323


稿件单位:隆回县 (审核: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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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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