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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3号令
文件名称: 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3号令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一、全县足浴场所、公共浴室暂停营业。

二、全县国有林场暂时封闭进场道路,入口处设立醒目标识标牌,社会车辆和游客不得进入林场。

三、做好精神病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

四、全力救治发生在县内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和属地管理。

中共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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