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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2020001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隆)应急罚GM〔 2020 〕01号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案 |
隆回县靓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
91430524MA4LMY**** |
谭*丽 |
隆回县靓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行为,予以确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 的规定,决定给予 1、责令限期改正;2、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的行政处罚。 |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中国工商银行隆回支行 ,账号 1906020229200032903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隆回县 人民政府或者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武冈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0.10.21 |
2 |
(隆)应急罚GM〔 2020 〕02号 |
储存、使用(油墨、稀释剂)等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隆回县日月红玩具有限公司 |
91430524MA4L4A**** |
李*红 |
隆回县日月红玩具有限公司储存、使用(油墨、稀释剂)等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确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 1、责令限期改正;2、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中国工商银行隆回支行 ,账号 1906020229200032903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隆回县 人民政府或者 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武冈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0.10.26 |
(审核: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