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教育培训现场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我乡的10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司法所所长刘生辉说,为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管,增强他们的悔罪意识与改造,5月14日,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司法所结合近期“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全乡10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
该乡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一核实,并对GPS手机定位进行校对,严防“技防”环节出现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出现。
矫正人员在集中教育培训期间,向司法所进行了近期思想和现实表现书面和口头汇报,并表态将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和司法监管,努力改过自新。培训就社区矫正的含义、适用范围及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了再一次普及,并着重结合社区矫正案例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违法、违规的处理办法。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必须去派出所报到,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要从根源上认识到犯罪的错误性和危害性,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培训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严格请、销假制度。二是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辖区民警、老百姓的管理和教育;三是要放下思想包袱,努力从思想上改过自新,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提高改造效果。矫正期间若有违反相关规定或重新违法犯罪,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拘留或者收监执行。
教育培训后,该乡司法所组织1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公益劳动,清扫了虎形山瑶族乡主街道,望着干净整洁的街道,矫正人员们纷纷表示,他们非常感谢并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会常清扫自己内在罪孽,心怀感恩,重整人生,奋力生活,回归社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稿件单位:虎形山瑶族乡 ( 一审: 二审: 欧阳川月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