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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虎形山瑶族乡紧扣“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民族团结”主线,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法治服务、强化法治宣传为抓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族工作、民生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筑牢法治政府“基础桩”
1.严格落实决策制度规范:结合虎形山瑶族乡治理特点,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涉及瑶乡建设、民族文化保护、生态旅游开发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规范范畴,如虎形山农贸市场搬迁、充电桩安装、万贯冲至茅坳村公路提质改造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对行政合同协议、文件、文旅整治相关管理规定等,提前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开展各类合法性审查7次,对旅游高峰期的重大活动进行及时开展了风险评估和报备。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机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对规范性文件的是适用性定期梳理,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和清理,废止与现行政策不符、不适应民族地区发展的文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乡级聘请法律顾问1名,同时吸纳花瑶理事会成员、文化传承人参与法治咨询工作,形成“专业律师+花瑶理事会成员”的双重法律服务格局。本年度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决策审查3次、提供法律咨询63人次、协助处理民族事务纠纷7起,有效填补了“法律专业+民族习俗”的服务空白。
(二)规范行政行为,拧紧依法行政“安全阀”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乡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组建由6人组成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级培训2次、乡内培训每人次不低于60小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乡机关公示栏公开执法主体、职责、流程及结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行政检查、处罚等环节全程留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本年度审核重大执法案件(违规占用林地)1件,均通过法制审核后实施,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优化民族事务执法方式:针对瑶族群众生产生活特点,推行“教育引导优先、柔性执法为主”的工作模式。例如,在生态保护执法中,对首次轻微违规搭建行为,先由执法人员联合村“两委”、花瑶理事会成员进行政策讲解和习俗引导,再督促整改,避免“一刀切”执法;本年度共开展柔性执法23次,整改完成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三)优化法治服务,搭建便民利民“连心桥”
1.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升级乡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瑶汉双语服务窗口”,配备1名懂瑶族语言、熟政策的工作人员,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全程帮代办”服务,将社保医保服务、农机补贴等高频事项纳入“一窗通办”范畴。本年度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00余件,平均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瑶语服务覆盖率达100%。
2.深化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切的惠民资金、产业补贴、项目建设等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56条,其中特色产业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率达100%,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进村落、进校园”服务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村落、学校开展普法宣讲,紧紧围绕群众常见的山林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合同审查等服务;确保法律服务“接地气、通民心”。
(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好氛围”
1.打造民族特色法治宣传品牌:结合“讨念拜”、“讨僚皈”等民族传统节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知识融入山歌、小品之中,群众积极参与;聚焦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场,覆盖学生400余人,通过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讲座等形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性侵等知识,帮助学生树立防范非法侵害意识。
2.开展分层分类普法教育: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法治培训2次,重点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对辖区内经营户(如民宿、特产店经营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专题培训2次,规范经营行为;对老年群众,通过“宣讲+上门普法”的方式,普及养老诈骗防范、医保政策等内容,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3.构建多元普法格局:整合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司法所、文化站及村级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普法工作体系;联合县司法局、文旅局等部门,在虎形山景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设置法治宣传牌20块,将法治宣传与生态旅游、民族文化展示相结合,让游客在游览中感受法治氛围,本年度累计开展游客普法教育3万余人次。
(五)化解矛盾纠纷,守住社会稳定“压舱石”
1.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村调委会+花瑶理事会”的四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花瑶理事会自治组织,请德高望重的瑶族老人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法律规定和民族风俗礼仪差异调解矛盾纠纷。本年度共排查矛盾纠纷28起,化解26起,化解率达93%,其中山林土地纠纷、水源纠纷、邻里矛盾等群众常见纠纷化解率达98%。
2.规范信访工作流程:落实“信访法治化”要求,明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推行“信访事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对涉及民族事务的信访问题,由乡主要领导牵头办理,联合法律顾问、民族代表共同协商解决,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本年度共受理信访事项8件(含上级交办件),办结8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3.强化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定位监管、思想汇报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定位和活动轨迹监控,确保监管到位。全年累计监管社区矫正对象58人,开展集中教育12次、个别谈话58人次,组织公益劳动12次,未发生脱管、漏管及再犯罪情况;对辖区22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联合派出所开展走访工作,全面了解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情况,从源头降低再犯罪风险。同时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对接工作,今年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0人,衔接率达到 100%,全部建立安置帮教档案,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措施。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社会交往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回访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瑶族群众期盼,仍存在薄弱环节:
1.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乡、村两级法治工作人员中,既懂法律又熟悉瑶族习俗、会讲瑶语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在处理复杂民族事务纠纷、开展瑶语普法时存在能力短板。
2.法治宣传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普法内容与瑶族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如针对瑶族特色产业(如生态旅游、非遗传承)的专项法律宣传较少,宣传形式仍需创新。
3.行政执法精细化程度不足:针对瑶乡传统建筑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等特殊领域的执法细则不够完善,部分执法人员在处理民族特色事务时,对“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把握仍需提升。
4.群众法治意识存在差异:部分老年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对政务公开、法律援助等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人才建设,补齐能力短板
开展“瑶汉双语法治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县司法局、人社局,每年组织开展乡、村法治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提升民族政策理解、瑶语法律服务能力;面向社会发现和培养熟悉民族法律事务的专业人才,充实乡法治工作队伍;建立“法治人才+瑶族德高望重老人”结对机制,由专业法律人才定期指导瑶族德高望重老人开展调解工作,提升基层矛盾化解的专业性。
(二)深化特色普法,提升宣传实效
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产权法》等专项普法活动,制作“产业法治指南”,为民宿经营、非遗传承等提供法律支持;创新普法形式,利用短视频平台制作瑶语法治小视频,在瑶族群众常用的社交群组推送,扩大普法覆盖面;设立“法治微课堂”,开展小型普法活动,针对老年群众开展“一对一”普法讲解,提升知晓率。
(三)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精度
对照县里即将出台《花瑶景区管理实施条例》,明确瑶乡建筑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的执法标准和流程,确保执法有章可循;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案例研讨,组织执法人员分析民族事务执法典型案例,提升“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平衡能力;建立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对涉及民族事务的执法案件,事后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四)优化服务供给,强化群众参与
开展“政务公开进村寨”活动,积极公示公布项目、资金等重大政务信息,向群众讲解惠民政策以及政务公开内容等,提升群众参与度;建立群众法治需求反馈机制,定期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调整服务内容,确保法治服务贴合群众实际。
下一步,虎形山瑶族乡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族地区发展”双重目标,聚焦问题、补齐短板,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护航乡村振兴,为虎形山瑶族乡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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