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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口镇2019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 岩口镇2019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1132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岩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9-10-1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保护全镇的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邵森指[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达到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镇武装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镇直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居)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刘咏波任政委,镇长王勇军任指挥长、副镇长朱灯红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也要成立村级防火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②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镇领导小组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机关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镇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按照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森林安全的思路扑救,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火战斗的各项准备及后勤保障,保证扑救火灾物资的需要。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并与镇综合执法大队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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