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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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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湖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邵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及《隆回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做好2015年度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三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涉核人员。

二、参保方式: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户口类别,分别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由县民政局统一报名单为其参保。有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费。所在单位破产倒闭或改制后失业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县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为其参保。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局统一为其参保。

三、农村户口的重点优抚对象由乡镇民政办与合管办一同核实名单后,填写《2015年全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登记表(新农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四、城镇户口的重点优抚对象,由乡镇民政办核实名单后,填写《2015年全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登记表(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五、《2015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参保分类汇总表》只填写人数,不填写金额。

六、所有表格(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好后,于2015年6月27日以前报县民政局优抚股,电子表格发至隆回优抚群。

七、各乡镇民政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报民政局优抚股,逾期不报而影响优抚对象参保的,一切责任自负。

附:1、2015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登记表(新农合)

2、2015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登记表(城镇居民)

3、2015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参保分类汇总表

隆回县民政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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