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修订背景与目的
为保障我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长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阳光效益”,依据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和我县新修订的《隆回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25〕7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对原《隆回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9〕16号)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办法》旨在建立更科学、规范、高效的运维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引入市场化专业力量,强化安全监管与效益考核,确保光伏电站持续稳定发电,为脱贫村集体和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来源。
二、 核心要点解读
1.运维管理模式:统一委托,专业运作
统一代管:全县所有191个脱贫村、总规模18870千瓦的光伏电站(含统建、自建),其运维管理由隆回县隆兴新能源电力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隆兴公司)统一代管实施。
专业运维:隆兴公司运用市场化方式,公开委托具备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第三方专业运维机构具体负责电站的日常运行、监视、检修、故障排除等核心运维工作。这是保障电站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机制。
2.责任分工体系:权责清晰,协同联动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运维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作为监管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隆兴公司:作为代管与监管主体,负责统一委托运维机构、日常运营管理、收支核算、收益结转、报表统计、档案管理及对运维机构的考核监管。
国网隆回供电公司:保障电站优先调度、全额消纳、可靠供电,负责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安全操作制度制定执行,并按规报送运行信息。
光伏电站所属脱贫村(责任单位):
配合专业运维:配合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工作。
负责日常维护(工业园联村电站除外):承担站场周边遮阳物清除、场内杂草杂物清理、场地排水、光伏板清洗等基础性工作。
设置公益岗位(工业园联村电站除外):设置1个光伏电站管理公益岗位,聘请本村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协助完成上述日常维护工作,岗位报酬标准为每年30元/千瓦,由隆兴公司和村委会共同考核。
日常监管与隐患排查:加强对本村电站设备(含围栏、监控)的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矛盾纠纷调处:负责处理电站运行相关的矛盾纠纷(工业园联村电站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第三方运维机构:依据合同,提供专业、高效的运行、维护、检修、安全保障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见《办法》第九条),努力提升发电量。
3.运维费用机制:绩效挂钩,奖罚分明
合同周期:运维服务合同每3年一签。
费用结算基准:年度服务费用结算以单个电站县供电公司结算的上网发电量(1-12月)为基准。
核心考核指标:服务费用与发电量绩效紧密挂钩,实行“保底基数,有奖有罚”的浮动机制。核心规则如下(以100千瓦容量电站为例):
保底基数:年发电量80000度。以此基数计算基本运维费(80000度 * 0.036元/度)。
发电量低于保底基数:
70000 - 80000度:按 (80000 - 实际电量) * 0.09元扣减费用。
低于70000度:按 (80000 - 实际电量) * 0.15元扣减费用。
发电量高于保底基数:
80000 - 90000度:按 (实际电量 - 80000) * 0.06元增加费用。
高于90000度:90000度以内部分按0.06元/度增,超出90000度部分按0.09元/度增。
其他容量电站:按上述比例类推计算。
费用来源:服务费用及电站日常维护、维修产生的合理费用(耗材、施工等),均列入电站运行成本,从光伏电站收益中列支。单村电站独立承担,联村电站按资产比例分摊。
4.工业园联村电站特例
运维责任转移:工业园内联村电站的全部运维工作(含日常清理、清洗、监测、隐患排查)均由第三方运维机构负责。
公益岗位豁免:所属脱贫村无需设置光伏电站管理公益岗位。
矛盾调处牵头:矛盾纠纷处理由隆回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5.设备维修与升级改造
日常维修:设备损坏需维修更换的,耗材及施工费由电站所属村承担(第三方责任除外),从电站收益列支。
升级改造重建:
触发条件:因设备/线路老化、灾害等导致年发电量低于设计值80%。
费用分担:
改造费 ≤ 3万元:所属村全额承担。
改造费 > 3万元:超出部分可申请从隆兴公司2022年企业退税余款中获得扶持,最高不超过超出部分的50%。
资金困难预借:村集体无力承担的,可向隆兴公司书面申请预借,后用后续发电收益分期偿还。
6.安全保障与责任追究
各方责任:隆兴公司、第三方运维机构、国网供电公司、所属村均需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方责任赔偿:电站损坏如因人为破坏、运维不到位或不当等第三方责任造成,所需经费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
7.适用范围与时效
适用于全县纳入国家计划的191个脱贫村村级光伏帮扶电站。
新《办法》自公布之日(2025年6月27日)起30日后(即2025年7月28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县内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 重要意义
本次修订的《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是确保我县光伏帮扶电站资产安全、运行高效、效益持久的关键保障。它:
构建了专业化的运维体系:通过统一委托专业第三方,大幅提升运维效率和电站健康水平。
明确了精细化的责任分工:厘清了县、乡、村、公司、电网、运维机构等各方权责,形成合力。
引入了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运维费用与发电量直接挂钩,奖优罚劣,激励运维机构提升发电效益。
强化了全过程的监管考核:隆兴公司负责对运维机构考核,乡镇(街道)和村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保障了可持续的运行能力:明确了设备维修、升级改造的资金来源和分担机制,确保电站长期稳定运行。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各脱贫村及隆兴公司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共同保障我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让“阳光收益”源源不断惠及乡村。
解读单位: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8873992233罗先生
解读说明:
1.重点突出核心变化:强调“统一委托专业第三方运维”这一核心管理模式变革,以及“运维费用与发电量绩效强挂钩”的创新激励机制。
2.清晰解释复杂规则:对第十一条的运维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结构化解读并制作了简化示例表格,便于理解和操作。明确指出计算是基于单个电站的年度上网电量。
3.明确责任边界:特别是区分了第三方运维机构、隆兴公司、所属村(含公益岗位)、国网供电公司在运维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及工业园联村电站的特殊规定。
4.强调安全保障:点明各方安全责任和第三方责任追究原则。
说明资金来源: 明确运维费、维修费、升级改造费的来源(电站收益、村承担、特定扶持资金、预借款)。
5.时效与衔接:明确生效日期、有效期及与旧办法、上级规定的关系。
6.结尾强调意义:点明新办法对保障电站长期高效运行、稳定发挥帮扶效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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