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政府对国有土地供给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供地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优化投资环境,实现土地资产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隆回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该办法对土地储备的原则、方式、范围及储备程序作出了详细说明,特别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储备土地的使用管理及土地储备中心资金运作管理都作出了重要规
稿件单位:隆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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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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