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隆回县有7.8万余户退耕还林户领到了存折发放的退耕还林补助金。
为确保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及时落实,杜绝乡村两级截留、卡扣、挪用退耕还林资金以及农户代领、冒领退耕还林钱、粮补助现象,自2002年度起,隆回县县改变过去现金补助经历“县-乡-村-组-退耕户”的传统操作方法,实行信用社存折发放。即:县财政局将退耕还林种苗款和现金补助拔付各乡镇信用社,委托信用社网点直接存入为退耕户开设的活期存折中,实行一户一折,在政策规定的补助年限内,退耕还林户凭存折便可领到国家的资金补助。这一制度实行以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到户速度比往年提前近30天,受到广大退耕还林户的一致好评。
隆回县自2000年8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以来,该县把退耕还林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三效工程”来抓,三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造林23.42万亩,实施退耕还林农户户平增收800元以上,连续三年实现创国家一流工程县目标。
稿件单位:隆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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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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