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教函〔2023〕16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
答 复
郑和安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康复机构在训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6-16周岁)1265人,已随班就读857人(含在特校就读),残疾程度较重,不能随班就读采取送教上门的381人,合计入学1238人,另在幼儿园就读及延缓入学的27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97.87%,做到了应读尽读。
已入学的1238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均已注册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其中随班就读的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送教上门的由送教责任学校注册学籍。因康复机构非义务教育办学机构,其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少年根据其户籍地(居住地)由相关学校注册学籍。纳入学籍管理的1238人,均按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拨付给了学籍所在学校。
综上所述,我县已基本保证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纳入了保障体系。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隆回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教育局 联系人:金龙永 联系电话:137****2087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