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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县“十佳书记”关于请求解决落实经农改后面积矛盾的据告
来信人: 廖晶华 来信时间: 2020-2-2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我叫廖晶华,木瓜山水库移民,生于1957年3月,现住隆回县横板桥镇田心村十四组,曾任田心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十余年,在2012年被评为全县十佳组织书记。我村蒙上级关照,2016年进行了农田改造建设,是一件惠农的大好事,但由于13-14组社情较复杂。农改四年了,近百亩水田,八十余户农户至今无法正常耕种,我多次向上级领导口头或微信反映情况无结果,村里到十三,十四组开个会了之,不落实有用吗?没解决实际矛盾,也就是不作为。农改第一年荒了一年,第二年承包了部分种烟和种水稻,部分农田各户私耕,矛盾重重。主要现象有三种:1⃣️没有核实好各户原有的农田面积,也没有核实好农改后的面积;2⃣️ 承包给种烟户戴久成的付了承包款,而承包给种水稻的尹立新未付承包款;3⃣️多个农户不经村、组领导同意,也未经田主同意,私自乱耕,乱搞分界田坎。请领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因已进入农耕时节,为了疫情和春耕两不误,请妥善处理13−14组因农改产生的矛盾。 以下我提出几点处理建议: (1)1⃣️应当核实组于组的原田面积;2⃣️应当核减各户因农改占用机耕路和水圳面积;3⃣️应当核减各农户私人占用地,如新修房、新修路和私人私自将自家田给亲朋新修建房屋占用的面积,才是实际面积。 (2)两点处理建议:1⃣️建议成块成片承包给种田大户耕种;2⃣️如果本13−14组多个农户需自家耕种,也应当是分片耕种,比如有八户或十户也只能按他八户或十户划一片区耕种,不能八户人或十户各自东一块西一块,以免承包大户和私人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3)万一不能成片承包,建议把农改的田分到户耕种,也不能四分五裂,那就失去了政府投入资金的意义。建议分为两部分,因为两个组有对门田和垅田,而且两个组基本分块的。另外也有一类田和二类田之分,不能再按老田A户占五处,B户占七处,C户占十处来分配。只能尽量按现有实际面积尽量能做到一户一块田,多到两块田到户为好,这样少占了不必要的田界面积,也便于耕种,更不会白花政府的惠民款项。同时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请求上级领导关顾,妥善处理。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将会不断激化矛盾,不得一拖再拖了,否则,后果难以想象!         报告人:廖晶华         联系电话:13508****41        2020年02月26日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者:

获悉“田心村农田改造遗留问题”一贴后。横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近百亩水田和八十余户农户至今无法正常耕种”问题的核实

经调查,农田改造后的田绝大部分都可以耕作,只有少数的几亩田不方便耕作,且目前大部分土地已由烟农耕作,村民从中获得租金和就业机会。

二、关于“未核实好各户原有的农田面积”的问题

经调查,田心村13组和14组的组长、村民都有原有农田面积数据。

三、关于“未核实好农改后面积”的问题

经调查,田心村于2020年1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员有13组和14组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用原有面积为标准衡量认可原有农田面积和以实测面积为农改后面积,损坏面积按比例均分的决定。

四、关于“承包给种水稻的尹立新未付承包款”的问题

经调查,尹立新与相关承包地农户私下协商,农户同意无偿租给尹立新。

五、关于“多个农户不经村、组领导同意,也未经农户同意,私自私耕,乱搞分界田坎”的问题

经调查,目前13组和14组无任何关于此项工程农田田界矛盾纠纷。

最后感谢来访者对田心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横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回复单位: 横板桥镇 回复时间: 2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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