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县长信箱 > 查看信件
互动交流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信件主题: 违法一户一宅违建占用农田
来信人: 阳安南 来信时间: 2020-7-2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雷塘村四组的阳恩旭家里自己本身就有两套房子,老宅有一套,后来又在老宅的下面说是养猪又修建了一套,但实际上没有怎么去养猪,马上就又修改成住房了。这个也是他的本质意识,前几年又想故技重演,又修建烤烟的房子为名,占用本来就是水稻的农田修建了房子,而且实际上他就是想要建设他的第三套房子,这也完全违背了国家制定一一户一宅的政策,但阳恩旭完全不将此法放在眼里,继续占用农田修建住房,现在这个以做烤烟修建的房子已经有至少五年以上没有进行种植烤烟了,但他的本意就是为了要修建他的第三套房子,所以请求上面把他的这个第三套违建房进行拆除,恢复农田本来状态,以利于后续生态环境持续发展,谢谢!
回复内容:

 

关于阳安南在《县长信箱》信访事项的

答复意见

阳安南

您好!您于2020720日在县长信箱反映的阳恩旭违法一户一宅违建占用农田事项,我单位已收悉,现就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一)关于老屋的情况。老屋是阳恩旭父亲修建的,目前已经不安全不能住人,由阳恩旭和其弟阳恩日两人共同继承。(二)关于占用养猪场修建房屋的问题。阳恩旭现在住的房子以前是养猪场,于二十年多前修建。阳恩旭有一个儿子叫阳洪波,30多岁有两个小孩,已与阳恩旭分户,目前一家人均居住于此。(三)关于占用烤房修建房屋的问题。经过调查目前阳恩旭并没有将此地用于修建房屋的打算。

二、以后阳恩旭如需将烤房改成住房,将根据自然资源局规定审批流程办理

        

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2020730

回复单位: 荷香桥镇 回复时间: 2020-7-31    
请您评价
  • 无反馈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