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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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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咨询
来信人: 黄红艳 来信时间: 2021-7-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隆回县滩头镇上兴村的。父母年近六十,有关父母养老保险想向您咨询下。 不知道在农村里是否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金? 有哪些缴费标准? 对应哪些养老金领取标准? 此致 敬礼
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根据现有政策答复如下:

1、农村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即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要补缴的,缴费人补缴2019年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直接通过湘税社保APP补缴;补缴2019年以前年度的,需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再通过前述渠道补缴。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设14个档次。从2021年起非贫困计生代缴人员最低缴费档次200元起共设13个档次。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请登录智慧人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测算”栏目,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地区、缴费方式、缴费档次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测算。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隆回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0739-8237626。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隆回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9


回复单位: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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