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新能源家用充电桩 |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Sep 20, 202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来信内容: |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隆回县巴黎新城江语城的业主,最近我们家庭积极响应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号召,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同时,欲在自己购买的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但是物业却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搪塞我,并阻碍我安装家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物业理由:消防安全问题。针对该理由,我已了解相关规定,物业不得以“消防安全不过关”或“消防部门不允许”为由阻碍业主安装充电桩,且物业未提供相关部门验收报告,仅以一面之辞拒绝国家电网安装电表。 根据《关于加快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应配合业主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综上所述, 江语城小区物业未履行国家倡导义务,并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并解决该问题! 谢谢!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收悉,现回复如下: 1、物业公司只是小区的服务机构,安装充电桩属于您私人行为,具体的审批及其他程序需要您本人负责办理; 2、地下停车场属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可能影响其他业主,必须经过其他业主及物业同意经相关部门审批才可以安装; 3、物业没有权限出具同意安装施工书,只能配合并协助现场勘察、施工。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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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隆回县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Oct 8,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