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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罗洪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罗洪镇人民政府设置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和扶贫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1个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社会经济调查和综合统计等;
    2.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工作;负责老干、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乡村振兴、移民开发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科技普及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乡镇农业发展、水利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财务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等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移民、慈善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保障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利剑护蕾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司法、人民调解、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等工作。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农村宅基地联合审批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开展执法、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参与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8.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报告、控制与扑灭,开展畜禽水产品品种改良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10.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工资工作。
    11.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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