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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农〔2019〕2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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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县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救灾(草地贪夜蛾防控)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156号)文件及《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与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19﹞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33万元的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09﹞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事,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计划,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搞好项目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工作,县财政局将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项目实施结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将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与效益情况书面报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附表:隆回县2019年农业生产救灾(草地贪夜蛾防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
(审核:卿燕生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