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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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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隆回县扶贫项目建设清理、推进和项目库完善的工作方案》(隆脱贫指[2017]2号)文件,我们对各乡镇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申报的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第七批项目计划批复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的项目共401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资金从2018年度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安排。
二、请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单位、主管单位严格按照《隆回县贫困村精准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7〕133号)和《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41号)的有关要求,可提前组织项目实施,并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早日顺利完成。
附件: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30日
(审核: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