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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隆回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副科级)

职责: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信息、犯罪对策研究、公安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和文秘档案工作,在局领导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勤务,负责110报警报务台的相关工作,承办重要文件、会务。

下设综合指导股、科技通信股、接警监控股3个正股级机构。

2.政工室(副科级)

职责: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及全县公安机关警衔管理、人民警察录用和职称评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

    下设干部警务股、宣传教育股2个正股级机构。

3.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职责: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公安经费的管理、基建、综治、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下设后勤装备股、财务股2个正股级机构。

4.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正股级)

职责:负责全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和使用、考核、培训、奖惩、服务等工作。

5.禁毒社会化管理办公室(正股级)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社会化禁毒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禁毒预防教育和禁毒宣传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禁毒信息、评估全县毒情形势,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禁毒工作职责,开展有关调研工作;负责社会化禁毒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直属机构

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职责: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核定对策,做好防范,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下设基础工作中队、侦察维稳中队、情报信息中队3个正股级机构。

2.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职责:负责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协调各派出所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察,指导和管理全县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警犬训练和使用,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下设大案中队,情报信息、基础工作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加挂物证鉴定室),打黑除恶中队,图侦信息中队,警犬工作中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中队7个正股级机构。

3.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

职责:研究、拟定和实施治安管理的对策、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破物品、核材料、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组织指导、协调治安案件的查处、裁决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对各派出所治安问题的协调和增援,负责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负责处理公交和县内水上有关治安问题,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下设基层基础指导、内保和警卫中队(简称指导中队),行动与案件查处中队(简称行动中队,加挂食药品侦查中队),城市执法中队(加挂信息维稳中队),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管理、枪支管理中队(简称危爆管理中队),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中队(简称特业管理中队),社区警务管理中队6个正股级机构。

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职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3个正股级机构。

5.禁毒大队(副科级)

职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核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并参与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禁毒斗争。

下设基础工作中队、情报信息中队、打击处理中队3个正股级机构。

6.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加挂隆回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全县户政管理,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负责和指导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对重点人口、监外犯罪、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下设户政工作中队、流动人口工作中队、公民出国(境)工作中队3个正股级机构。

7.法制大队(副科级)

职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开展执法监督(含交办、督办案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承办案件的有关审批和移送起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审查、审理和报批工作。

下设预审中队、复议应诉中队、指导监督中队3个正股级机构。

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职责:负责互联网接入商、互联网服务商以及互联网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和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负责涉网行政案件的办理和网络案件的协办,负责指导全局的科技建设规划,承担全局的科技建设任务以及设备维修、网络维护、科技应用推广工作。

下设网络安全监察中队、技术侦查中队2个正股级机构。

9.巡特警大队(副科级)

职责:负责县城巡逻、防爆、反恐、出城哨卡及110

处警工作。指导和参与全县防爆、反恐工作。

下设机动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4个正股级机构。

10.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

职责: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

7个正股级内设机构:综合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法制中队、机动中队、车辆管理所、科技中队。设6个副科级直属机构:桃花坪中队、小沙江中队、金石桥中队、滩头中队、横板桥中队、七江中队。设19个正股级派出机构:花门中队、麻塘山中队、虎形山中队、鸭田中队、羊古坳中队、北山中队、周旺中队、高平中队、岩口中队、司门前中队、六都寨中队、荷田中队、荷香桥中队、西洋江中队、南岳庙中队、三阁司中队、山界中队、罗洪中队、大水田中队。

11.森林公安局(正科级)

县森林公安局归口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

职责: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下设森林消防大队、刑侦治安大队和金石桥、花门2个基层派出所,均为副科级。

12.反恐大队(正股级)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反恐工作规划、方案、预案、措施,加强情报、侦查、防范、应急等基础工作;推动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对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表彰奖励或者问责;建立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健全绩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抓好责任落实;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工作。

13.警务督察大队(正股级)

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依法进行公安内部审计。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合法权益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现场监督公安机关及入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状况。

14.信访室(正股级)

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办理信访案件。

15.科技与情报信息管理大队(正股级)

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保障、科技信息规范化建设、综合情报、信息研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场所

1.隆回县看守所(副科级)

职责: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监室秩序,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负责留所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坚持依法看守,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狱内侦查工作,深挖犯罪。

下设综合中队、看押中队、管理教育中队、勤务保障中队4个正股级机构。

2.治安拘留所(副科级,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

职责:负责对被执行行政拘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收容教育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保障监室秩序安全,负责管理被拘人员的生活卫生,负责对拘留人员回访工作。

下设管理教育中队、巡视监管中队、收治中队(隆回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3个正股级机构。

(四)派出机构

全县共设26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机构。

职责:在县公安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动态的情报信息;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指导、监督辖区内的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和侦查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二级机构

县警务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

县警务保障服务中心为县公安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职责: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负责和管理公安机关工勤人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优抚等工作;对工勤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各类执法勤务保障、服务工作。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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