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本辖区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机
构。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
展的方针政策,实施新网工程,打造为“三农”服务平台,创办专业
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民经济人协会,指导、扶持成员社的发展,
发挥供销社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积极
作用。做好企业改制后的维稳工作,承办本系统改制职工有关政策的
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 4 个,所属单位 0 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财会股、业务股四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单位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6.3万元,增加幅度13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360万元,县人居环境指挥部拨付的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补助经费66.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87万元,占91.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66.33万元,占8.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7万元,占35.25%;项目支出485.73万元,占64.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3.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14万元,增长157.3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2022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360万元,2022年化肥淡季仓储补贴30万元,2022年“小仓储、小冷链”建设补贴15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会议经费3.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8.14万元,增长157.3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2022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360万元,2022年化肥淡季仓储补贴30万元,2022年“小仓储、小冷链”建设补贴15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会议经费3.72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键康支出2.38万元,占0.35%;农林水支出20.5万元,占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7.27万元,占96.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万元,占0.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卫生键康到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4.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0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97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及兄弟县供销社来参观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3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8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印刷费比上年增加2.5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增加支出2.07万元,其他交通费比上年增加支出1.2万元,培训费比上年减少支出1万元,租赁费比上年减少支出1.5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支出0.33万元等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召开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成立大会会议费开支,参会人员145人次。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总体目标的设定
1.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论述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准确把握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精神实质,进一步发挥好供销合作社在全县乡村振兴和服务三农中的作用。
集中全社力量开展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三位一体”试点承接单位和省供销总社地“两个到户”示范县建设,为2023年圆满完成两项建设任务打下较好基础。
2.加大乡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力度,今年再建设好2-4个乡镇分拣中心和县低值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确保完成今年20个乡镇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加强对保洁员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力度,完成至少100场到村培训任务。加大村级“一村一员一站”建设力度,确保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乡镇在垃圾减量和保洁员增收上取得明显的效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两个到户”工作。
(1).积极推进农资淡季仓储。全年完成农资淡季仓储任务6000吨,补贴农资淡季仓储资金30万元;
(2).大力发展小仓储小冷链开展储存保鲜服务。在周旺镇建设1座小冷库,在高平镇大石村建设粮食小仓储1座;
(3).组织农业企业积极参加“湘品出湘”,着力推介隆回特色农产品。隆回县供销社在主题教育中“以学促干”,组织县内企业“湖南瑞源农业公司”“隆回县山农供销惠民服务公司”“隆回县青山梯田农业公司”等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12月3日赴深圳参加湖南省供销总社、广东省供销总社联合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湘品出湘”产品推介会,现场销售隆回特色农产品16.7万元,线上签定订单621万元,将隆回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
2、积极加快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至8月底我县已经完成20个示范村级网点建设和100个普通村级网点建设,在开展工业品配送、快递免费下乡、农产品进城、各类电商等便民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9月底在县城桃花坪街道南山坪建成了1161立方米的冷库1座,1580平方米的物流中心1座。
3.加大再生资源建设力度。建设山界、桃花坪、南岳庙、司门前、金石桥、七江、高平、麻塘山、岩口、三阁司、六都寨、虎形山等12处乡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314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覆盖全县25个乡镇(街道),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有序推进,需要转运的垃圾量大幅减少,进一步推动了镇、村两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的设置有待完善。部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内容特别是部门整体支出不匹配。
2、财务管理有待创新。财务管理水平和逐年上升的财务要求不匹配,相对落后。
3、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甚至超过使用年限,效能严重老化,因预算经费的紧缺不能够及时更新。
4、收支矛盾突出,每年的乡村振兴、供销综合改革、监事会工作开展未进行经费预算,大大增加了单位的支出压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