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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公用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公用事业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公用事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订和参与制订城镇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科技发展规划。
3、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即城镇道路、路灯、广场、排水设施、人行道(除占破道的审批)等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4、负责对各建制镇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5、管理城镇公用事业国有资产,负责公用事业生产、计划、调查统计等有关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四股一室:办公室、市政设施股、园林绿化股、占破道与燃气管理股、排水管理股。本单位没有二级机构,本预算数据不包含二级单位或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编制人数为20人,实际人数72人,其中在职59人,离退休13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13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05.352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5.1654万元,增长43.35 %,原因是随着县城城区范围扩大,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业务量增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55.01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8万元,本级专项资金拨款902.33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05.352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5.1654万元,增长43.35 %,原因是随着县城城区范围扩大,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业务量增大,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05.3524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5.35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03.01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600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56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902.3331万元。其中:方大公园免费开放补助79.3152万元,路灯电费350万元,管线信息系统建设与开发149万元,隆回县城西北新区污水收集干管管网疏浚支出225.017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9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 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3万元,减少原因:我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02.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7万元,下降1.68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567.5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108.5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459.0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64.932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5.7692万元,专用设备271.0692万元,房屋1360平方米,价值28.0943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2.333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投资总额1505.35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1457.35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603.2193万元,项目支出902.333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一审: 二审: 三审: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