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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包括大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处理;公厕的清掏抽吸、清扫维修管理;城郊结合部的乱倾乱倒管理;环卫设施的修建、运营与维护及城市垃圾处理的费收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内设五部五片,分别为:综合部、财务部、保洁服务部、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务部、垃圾转运服务部、城东卫生督查考核片、城南卫生督查考核片、城西卫生督查考核片、城北卫生督查考核片、高铁新区卫生督查考核片。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96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0.65万元,减少10.27%,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垃圾转运部公厕、垃圾中转站、北山垃圾场运营等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73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7.9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967.51元,其中:基本支877.56万元,占8.8%;项目支出9089.95万元,占9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6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0.65万元,减少10.27%,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垃圾转运部公厕、垃圾中转站、北山垃圾场运营等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6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0.65万元,减少10.27%,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垃圾转运部公厕、垃圾中转站、北山垃圾场运营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6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8.83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6058.68万元,占60.9%,其他支出3900万元,占39.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67.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6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法预计职工医疗补助用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年初预算为6058.68万元,支出决算为605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只有其他车15辆,主要是用于垃圾填埋场内挖掘机、推铲垃圾、清洗马路、抽吸污水、降尘车、考核车辆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00万元;支出3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61.88万元,22%。:主要原因是: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2.72万元只预算编制人数为 36 人。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人数 104人,其中在职 48人(长期合同工2人),退休53人,抚恤金3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是用于垃圾填埋场内挖掘机、推铲垃圾、清洗马路、抽吸污水(2辆)、降尘车(2辆)、工具皮卡车、考核车辆(7辆)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位于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天龙村4、11组,项目建设用地2.5公顷(37.5亩)、总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4980万元。该转运站属于大型中转站,全县生活垃圾运至本中转站进行压缩后再分别转运至新邵、洞口两县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日转运能力目前为400t/d,远期为600t/d。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24年4月初建成,5月初可试运营。
2.制定出台《隆回县城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将2023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县绩效考核范畴。选定横江社区、和平社区、紫霞园三个社区为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目前,已完成了三个示范社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前端设施投放全覆盖,共设立宣传阵地12处、投放生活垃圾分类亭58个,并成立了桶边督导员队伍,试行定时定点投放,示范区域内入户宣传率达到95%,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3.制定了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奖惩办法。制度上墙,责任到人,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目标。
4.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每个中转站、每个路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通过照片记录、工作日志等方式,确保工作过程可追溯、可考核。
5.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对各中转站、工作路段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批评和整改,确保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6.通过绩效管理的推进,环卫工人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环卫作业效率明显提升。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马路清洗频率增加,城市环境更加整洁。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隆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属县城管局二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在职职工46人(2个长期合同工),单位内设综合部、财务部、保洁部、垃圾转运服务部、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务部、城东卫生督查考核片、城南卫生督查考核片、城北卫生督查考核片、城西卫生督查考核片、高铁新区卫生督查考核片十个部片。
(1)负责县城街道的清扫、保洁作业;县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2)负责县城环卫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
(3)负责县城环境卫生的督察管理;
(4)负责县城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为了全面评估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本报告将从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9967.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1.3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936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36万元,资本性支出1.14万元。比2022年减少1140.64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垃圾转运部公厕、垃圾中转站、北山垃圾场运营等经费支出。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城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453.83万㎡,中转生活垃圾约2.7万吨,污水约14.86万吨,收缴非税收入约570万元。城区保洁清扫队伍人数达到752人,城区公厕数量33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数量10个。
质量指标:清扫保洁考核合格率100%,城区保洁覆盖率100%,压缩设备、转运设备验收合格率100%,除臭工作完成率10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各项职能顺利实施,在预算范围内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社会效益:为全区创造了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
环境效益:减少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
可持续影响:体现了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服务对象满意度:全区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环卫所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管理有待提高,项目支出结构有待规范。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控制项目支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2.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部门管理存在欠缺。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3.外包服务费金额较大,效能评估不完善。改进措施:加强对服务外包的监管,完善效能评估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