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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起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教育书刊发行以及承办教育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文电、宣传、会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及事务性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宏观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组织、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作风建设等工作;协助局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干部的考察、任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局党组会议记录。

(三)政工股(加挂隆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宏观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力资源、劳动工资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和新增人员的招聘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指导并推动学校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等;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系统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调配工作;负责教育基金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评聘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协助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指导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高中、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呈报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初中毕业会考;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的审定,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并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负责制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在岗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拟订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招生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学校的毕业会考工作;负责重点职业学校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民办教育股

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综合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审批和申报;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综合性检查评估;负责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办学质量不合格民办学校的整顿;负责民办学校的广告审核、财务监管,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

(七)财务统计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校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布局调整;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收缴管理审批图书、仪器配置等专项经费;制定教育事业年度发展计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统筹管理合理使用机关办公、业务经费。负责全县教育经费预算草案的编报以及教育经费决算汇编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教育部门专项资金和工资统发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财务管理,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集整理。负责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八)综治安全股

负责教育政策、法规、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禁毒、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普法宣传和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落实各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教育系统的主要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指导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城管工作。

(九)教育督导股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育督导与评诂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管理全县教育的各项评诂、验收与专项督查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环保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二级机构、县直学校及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相关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和艺术等活动,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

(十一)绩效管理股

    负责局机关、二级机构、县直学校及各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考核;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绩效文明考核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审核。

(十二)财务监督审计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对全县教育单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教育各单位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按照管理权限或受权委托对局属单位和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三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招生宣传、安全隐患、预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等职责。

局机关二级机构

(一)县招考服务中心

贯彻招生考试政策法规、依法治考,制订规章制度,规范招生考试秩序,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负责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体检、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负责建立高考考生电子档案(包括信息、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志愿信息等)和纸质档案;负责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综合考查)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及等相关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负责高中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各类招生考试文件和资料;承办上级招考部门、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制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开辟就业市场、提供优质服务。承办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和中小学生的求助和捐赠;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县财政确定的普高、职高助学金和免学费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协同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负责完成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 承办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教育基建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确定中小学布局、初步审定学校校园规划,审查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负责实施全县薄弱学校改造、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工程招投标,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参与竣工验收;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审计的初步审核;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舍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培训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承办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勤工俭学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勤工俭学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农村中小学校劳动实践场所规划建设;学生课堂作业本、学生校服质量监管;学校商店超市化建设与管理;学校商店食品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教学设备服务中心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电化教育、中小学理化生科学实验室、各类功能室(不含音体美)建设工作,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现代化教育技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和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教学竞赛、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科研成果。负责全县初中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考试考查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承办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负责统筹全县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 组织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与管理,推广研究成果;开展教师专业技能培养和指导工作,参与教学视导,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参与校本资源开发与教育资源建设,服务教育决策;

承担学科竞赛、考试评价分析与教育质量监测指导等工作  旨在通过教研活动推动全县教育创新发展。

(八)县学生营养餐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制定和完善全县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学校食堂规划建设与申办、达标验收与办证换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学校伙食费标准审查、学生生活质量评估;监督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安全等环节;配合各级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负责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负责全县校外教育各类辅导员准入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校外教育培训场所对广大青少年进展思品教育、励志教育、科技创新教育、体艺教育和劳动教育活动和兴趣特长培训活动等,组建代表团队参与上级相应活动。负责管理全县各学校的校外实践工作,负责全县乡村少年宫和学校校外教育站点的建设布局、督查评价和规范管理。

(十)县教育志愿活动服务中心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县教育领域志愿服务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推动教育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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