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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财政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机关以及镇属部门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5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66.91万元,减少35%,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1.53万元,占7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25.07万元,占20.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53万元,占54.24%;项目支出2094.06万元,占45.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5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96万元,减少48.19%,主要是因为本年拥有国有土地出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0.87万元,增长11.64%,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4.34万元,占59.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3万元,占7.54%;卫生健康支出45.96万元,占1.47%;农林水支出967.9万元,占31.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万元,占比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9.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7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148.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2.81万元,支出决算为36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调整或者预算追加项目,年初无法确认。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6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3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0个、来宾2100人次,主要是上级巡查和党建和其他工作的检查、督查等等,开展大型活动前期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是镇机关公务车的维修费和汽油费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3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3.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3.09万元,支出决算为5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8万元,降低24.4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9.05万元,党建培训以及参加上级培训,人数122人,内容为事业单位集中技能培训、冬春训、职工干部县委党校中青班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公务用车、2辆清洁环保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主要表现在:1、全镇种植业生产效益增加。2、打造全县粮食生产标兵乡镇。3、我镇水利建设项目在各村反应良好;4、为全镇劳动就业人口素质和不断提高产生长期影响,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5、对全镇村、衬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期影响。6、通过相关服务,不断提高我镇劳动人口素质。7、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预算单位名称 |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39.42 |
3651.53 |
3651.53 |
10 |
100% |
100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3118.43 |
其中:基本支出:2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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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拨款:533.1 |
县级专项资金: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新建人行步道长度 |
≥ |
2公里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工作合格情况 |
定性 |
合格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及时情况 |
定性 |
是 |
15 |
15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来的经济效益 |
定性 |
是 |
10 |
10 |
|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对社会起的作用 |
定性 |
是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情况 |
定性 |
是 |
10 |
10 |
|
|||
|
绩 效 指 标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对社会和生态环境的持续影响 |
定性 |
是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20分)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5 |
95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高效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健步道修建2公里投入运行,物流园、金江公路、迎宾大道、泉山公路等项目、非遗游龙展示活动等有序进行,极大地提升了城区和辐射周边村庄的经济区位和经济适用性,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打造星级政务中心。修建迎宾大道连通新新高速入口,将在高速公路通车后便利村民日常出行,改善了出行体验和生活水平;一方面着力发展城区经济,引进优秀企业入驻,提高经济适用性,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全方位从城区基础设施、文化设施、交通设施等多方面提升镇县域副中心的主体功能,极大地改善了周边村民的生活条件和便利程度,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服务的内容覆盖更多,群众满意度也进一步有所提升。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我镇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金石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4年度金石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4年度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 一审: 刘沛唯 二审: 蔡小敏 三审: 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