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2024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道路、水路、邮政、城市公交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客运工作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负责县级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协调铁路、民航、邮政等涉隆相关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工程股(农村公路办)、运政和安全监督管理股、财务股、计划统计股(交通战备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交通运输局本级以及所属五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隆回县水运事务中心、隆回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隆回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
第二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391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2.06万元,增长44.83%,主要是因为今年农村公路建设新增项目以及完工结算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1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12.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91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73万元,占6.87%;项目支出22270.68万元,占9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1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2.06万元,增长44.83%,主要是因为今年农村公路建设新增项目以及完工结算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1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02.06万元,增长44.83%,主要是因为今年农村公路建设新增项目以及完工结算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12.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万元,占0.01%;卫生健康(类)支出10.50万元,占0.05%;节能环保(类)支出67.20万元,占0.28%;农林水(类)支出33.45万元,占0.14%;交通运输(类)支出20280.55万元,占84.81%,其他(类)支出3516.27万元,占1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12.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67.2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
年初预算为3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29.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5602.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0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8437.27万元,支出决算为843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7.97万元,支出决算为3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92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47.1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16.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8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予。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68.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31.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8个、来宾39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各类检查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油料、保险及车辆保养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6.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5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16.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3.4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调入新进人员6人,新增开工建设项目较多。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抓严党建引领
局党组扎实扛起主体责任,抓党建、转作风、促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1次,严格督导检查,党建办每季度督查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前有方案,督查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查后下发督查通报。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从党史国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组织全体党员赴郴州“半条被子”故事旧址、“湘南起义”纪念馆等红色基地开展“传承革命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
积极推动“两新”组织建设,成立了“隆回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开展日常作风建设检查16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28人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立案查处违纪人员2人、诫勉1人,推动清廉机关建设。
2.抓紧项目建设
全力推进各项交通建设工作,积极规划交通建设项目。其中:巴油公路于2023年3月动工,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现已全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024年完成总投资额7752万元。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完成1123.722公里,占全年任务的85.91%,将在12月份全面完成。
3.抓实行业监管
全面加强国、省、县道公路日常养护,保障公路畅安。维护运输秩序,整治城市公共客运,确保行业稳定。2024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到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我县春运工作平稳有序,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实现春运平稳。
4.抓牢安全生产
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落实“人防、车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无事故,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做到统筹协调、重点客运企业和车辆管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应急防范处置“四个到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重点项目。全面完成S243线南苏段30.853km路面改善项目扫尾和S242线路面预防性养护、G356线17km中修工程建设。巴油公路全部完成,2024年新增投资3000万元;该项目从新邵迎光经高平至罗洪巴油,全长25.095公里,总投资9420万元,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于2023年3月动工。马头山至荷香桥公路项目,8月份已启动征地拆迁,已于10月份正式开工。
2.农村公路建设。我县今年农村公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提质改造(含乡镇通三级路、新村与撤并村便捷连通路)考核任务65.87公里, 现已完成60公里,将在年内全部完成;全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8座,已全部开工建设,将在年内建成。全年农村公路精细化提升计划50公里,已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024年完成总投资额7752万元。
3.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攻坚消薄”行动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工作,我县2024年建设任务为1308公里,占全省的5%,争取省补资金1.44亿元,是全省建设里程最长的县,任务十分艰巨。现已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123.722公里,占全年任务的85.91%,将在12月份全面完成。2024年7月底,湖南省湘中南片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攻坚消薄”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杨韶辉县长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会议对我县高效推动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4.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我县为全省第四批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争取省补资金1250万元。我局组织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完成了《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23—2025年)》和《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了经营主体的组建;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隆政发〔2024〕3 号),对车辆收购、线网布局和站场建设、营运服务、财政补贴政策等进行了明确,为城乡客运一 体化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完成了乡镇站场提质改造项目的设计;组织了一次赴外县市考察学习活动;启动了客货邮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项目实施风险评估。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隆回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 一审: 宁显星 二审: 易小武 三审: 谭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