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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交警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交警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027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5-09-2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9-26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度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4、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6、搞好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法制中队、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机动中队、交管中队、科技中队7个,直属中队包括:桃花坪中队、花门中队2个城区中队和23个乡镇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016.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1.11万元,降低8.81%,主要是因为响应政府号召,节省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93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0.86万元,占96.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3.99万元,占3.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97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1.74万元,占61.83%;项目支出2278.78万元,占38.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5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02万元,降低5.85%,主要是因为响应政府号召,节省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5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7.02万元,降低5.85%,主要是因为响应政府号召,节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5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5034.66万元,占87.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00万元,占12.09%;卫生健康支出4.70万元,占0.08%;农林水支出14.51万元,占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5.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年初预算为460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03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的增加、智能交通管理项目和城区道路安防建设项目的建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8.0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50.66万元。
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3252.40万元。
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6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调整预算1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2291.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4万元,完成预算的74.58%;与上年相比减少84.49万元,降低2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4万元,完成预算的74.58%;与上年相比减少84.49万元,降低27.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9万元,完成预算的147.25%;与上年相比减少119.39万元,降低202.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已不能适应执法办案需要。本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5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用油支出,完成预算的63.40%;与上年相比增加34.89万元,增长2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4.46 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1、交警智慧平台建设已完工,付工程款。2、执法办案成本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35万元,市警校年度培训1.35万元,人数12人,内容为民警日常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7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2.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4.7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交警大队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以重点时段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节庆假日、重大活动节点勤务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工作,全面强化夜间巡逻防控、针对性入村宣传和事故源头隐患整治,3月以来夜间事故高发时段亡人事故零发生,国省干道涉行人事故显著下降,事故源头隐患集中清剿工作在8月18日全市公安交管重点工作调度会上经验发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明显,亡人事故同比下降27.59%,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底线和亡人事故下降10%的工作目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本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605.58万元,执行数575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86%,绩效自评得分91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继续强力整治马路市场,经常性安排专门力量开展执法劝导行动。二是全面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监管能力。全面完善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建设,整改完善交通科技设施,全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全面完工并启用。落实了九龙学校、二中、城西中学门口路段的人行天桥建设,消除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压实两站两员工作职责,落实“七必上”“七不上路”,加大文明劝导,提升防控实效。三是全面强化集中整治宣传。针对社会各界参与集中整治的氛围不浓,参与度不高,自媒体宣传空白、上级媒体上稿情况不理想等短板,持续深入挖掘、提炼新闻素材,开展全方位集中整治宣传。 四是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力度。严管严控货车超载违法,针对“大吨小标”“大罐小吨”超载超限现象和较小货物源头企业未安装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等问题开展整治。五是抓实“戴帽工程”十条严管措施落实。针对阴雨天气,非法安装遮阳伞死灰复燃、晴好天气未佩戴安全头盔现象反弹和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无证、超员、飙车、驾车互相追逐等交通违法,加强管控力度,防范较大事故风险。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其中重点工作任务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减少10%,交通秩序没有出现大面积拥堵,车驾管业务持平;履职目标实现: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秩序,有效完成本年度交通管理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人民安全平安出行,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主要工作数据:隐患治理方面。排查事故多发路口路段、临水临崖路段330处(其中省交办17处,市交办134处,排查校园周边隐患28处,市长交办事故多发路段141处、农村隐患1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执法打击方面。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4.3万余起,其中酒驾醉驾1053起,7类重点违法2200余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1.2万余起,刑事立案288起,行政立案168起。事故防控方面。截至12月15日全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事故亡人数同比双双下降排全市第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
隆回县交通警察大队
附件2.
2024年度交警大队整体绩效考评报告
(
一审:
二审:
三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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