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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筑业的政策、法规和规定;调查研究建筑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全县建筑业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建筑市场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经营秩序,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事件。
3、 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全县(含进、出本县的建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企业建立、更名、撤销的初审。
4、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审查,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核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效率。
5、 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之间和行业内企业这间的关系;监督施工计划和项目的实施。
6、 指导建筑行业财务、劳动定额和劳动工资关系;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的收取和统筹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7、 负责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定期发布全县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负责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组织全县建筑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8、 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编制人数为 7 人,实际人数 49人,其中在职42人,离退休 7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0人,房屋面积 11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5.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2.2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0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5.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 2.2 %;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5.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9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1.降低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2.降低公务用车的维修费。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305.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5万元,增长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4.6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20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7.5万元,办公家具13.3万元,房屋1100平方米,价值93.8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7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陈瑜 阮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