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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保护好、培育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场的生态安全;
2、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林业法律法规;
3、制定国有林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资源调查、林业设计、林木资产核算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5、承担各类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林场区域内的综合开发工作;
6、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强化科学经营措施,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7、做好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8、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资源的案件;
9、承担森林资源更新管理工作和我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场设场管理委员会,下设三个职能部门:综合部、生产技术服务部、护林服务部。2024年我场全年实有人数为42人,2人退休。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7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25万元,减少4.8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99.51万元,本年实际支出466.28万元,比上年减49.06万元,减少9.5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81万元,增加22.0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8万元,占80.93%;项目支出109.81万元,占19.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25万元,减少4.8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466.2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466.28万元,比上年减49.06万元,减少9.5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81万元,增加22.0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25万元,减少4.8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99.51万元,本年实际支出466.28万元,比上年减49.06万元,减少9.5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81万元,增加22.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占0.53;节能环保支出32.97万元,占5.72%;农林水支出540.12万元,占93.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底实际人员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根据项目实际规模结算。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99.51元,支出决算39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生态护林管护实际情况追加或调整。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根据项目实际规模结算。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根据项目实际规模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隆回县大东山林场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2.29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42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平台公需课及林业专业课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经济性分析,2024年,国有林场以县委、县政府工作为大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实行林长责任制,以保稳定、保民生、求发展为目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保持良好财务状况,并真正做到量入为出,使我国有林场取得比较好的成绩,组织职工经常学习,使职工队伍素质整体提高,职工队伍稳定。
2、效率性分析,2024年度各项营林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樱花补植造林、抚育面积50余亩,生物防火林带补植补造9公里;退化林修复补植1000余亩;完成森林抚育2000余亩;完成生物防火带建设(15米)2.6公里、国债生物防火林带(30米)10.1公里,防火阻隔带5公里;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造林1001亩;完成1800余亩退化林修复的采伐调查设计;完成森林防火通道维修4公里,林界清扫26公里。护林防火宣传1.98万亩,林场全年与周边接壤乡镇村组实行联防行动,开展护林防火联防会至少两次,在防火期经常深入国有林场周边村户开展防火宣传,全年实现无火警、火灾,无林木盗伐现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为优(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 一审: 周芳 二审: 肖琳 三审: 孙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