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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林计〔2018〕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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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林业工作管理站、财政所:
根据《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退耕还林年度计划任务的通知》(隆发改〔2017〕17号)和《隆回县退耕还林种苗供应办法》(隆政办发〔2000〕46号)规定,结合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际,现对2015年、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自购经济林苗木(不含油茶)的退耕农户种苗造林费给予兑付。兑付标准为300元/亩。资金发放通过隆回县财政补贴平台“一卡通”发放,发放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通知》要求落实。
1、隆回县2015、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需兑付种苗造林费小班汇总表
2、隆回县2015、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自购苗木种苗造林费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18年2月7日
(审核:田晨阳 田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