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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32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12-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15 有效期: 永久
各有关单位:
    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既是林业发展项目,又是惠民工程,对加快我县国土绿化,提高群众造林积极性,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30号)和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申报、验收及公示情况,经研究,现将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全县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240万元,补助面积8000亩,补助标准为每亩300元,直接兑付给造林主体。
    二、资金发放程序。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验收合格结果及资金计划安排(附验收相关材料),按财务报账制度与程序将资金及时拨付给造林主体。
    1、造林主体为个人(含林业大户)的,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
    2、造林主体为单位(包括村集体、国有林场、公司、合作社等)的,凭往来收据或税务发票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三、加强项目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全面履行项目验收及保障审批制度,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安全,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群众监督。


    附件:隆回县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计划表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

隆回县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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