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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农联〔2025〕25号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隆回县2025年度粮改饲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隆回县2025年度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已报上级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
2025年度隆回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隆回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扩大优质饲草料供应,推进我县草牧业发展,确保牛羊肉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调结构、转方式、保供给、增效益”为重点,以促进农牧结合、提高种养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青贮玉米、黑麦草、皇竹草、矮象草、甜象草等优质饲草料的种植,积极探索通过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利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优质饲草料品种。
3.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目标任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收贮优质青贮饲草料的补助。2025年我县计划完成粮改饲优质牧草种植面积0.909万亩,收贮优质青贮饲草料2.727万吨。
二、实施范围
全县25个乡镇(街道)。
三、实施内容
(一)种植品种。种植品种主要为青贮玉米、饲用高粱、杂交狼尾草、黑麦草、苜蓿、皇竹草、饲料桑等优质饲草料。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补助对象为依法设立、正常经营的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应有银行账户(号)或惠农政策“一卡通”,应有与收贮量相对应的青贮设备设施。项目实施主体共66个,其中收贮企业1个,有外销计划养殖场6个。
(三)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5年优质饲草收贮补助。支持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企业、合作社、户)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种植和收贮。项目资金按实施主体收贮的青贮饲草料数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55元/吨。其中在隆回县2025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中的实施主体,享受补助的种草面积按3吨/亩核减本项目同一实施主体的计划收贮任务数。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对全县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企业、合作社、户)等收贮和种植优质饲草料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摸底情况审核评估后,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向社会公示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评审并备案。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自愿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填写好项目申报表,向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同意申报的,在乡镇(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向县工作专班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养殖规模、收贮能力、设施设备条件等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后,与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实施主体完成的收贮数量、收贮作物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创新利益连接机制,构建紧密带动关系。探索开展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户”形式,鼓励项目实施主体与种植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农业、托管服务等方式,鼓励收贮企业、合作社优先与有饲草料种植需求的农户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将农户吸收为成员进行饲草料的种植,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饲草料种植品种、种植面积、收购价格、质量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内容,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项目实施主体要有牧草种植所需的土地流转协议、租金支付凭证,订单化生产的须有订单生产与购销协议,要明细种植种类与面积、购销方式、合作模式、风险防范等内容。
(四)完善青贮设施设备。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须具备牧草种植、加工、收贮所需的设施设备,并根据自身养殖或收贮规模,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要建设或修缮青贮窖、青贮池等青贮设施,确保其密封性和坚固性;有条件的,购置必要的青贮收获机械、打捆机械、运输车辆等设备;条件受限的可在邻近区域内租用或共享所需的设施设备,提高青贮饲料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五)规范补助资金发放。按照《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本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不变、补助内容不变、补助对象不变。
1、申报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在完成饲草料种植、收贮等工作后,需准备好种植面积、收贮数量等相关佐证材料。
2、验收办法。项目专班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种植面积、收贮数量。①种植面积核定方法:对照土地租赁协议或订单协议,以电话抽查的方式核定。②收贮数量核定方法:以养殖档案、青贮饲草料收贮台账和饲喂台账为基础,根据其使用量、销售量和现场库存量,计算其总收贮数量。饲喂量按照养殖档案牛羊的存栏量,每头牛平均饲喂20公斤/天,羊3公斤/天,自7月开始至验收日止进行计算;现场库存量,青贮窖青贮按照每立方米折合0.8吨计算,裹包青贮按照青贮草料实际重量计算。销售量以实施主体实时通过微信发给项目专班工作人员的现场销售照片视频及备注重量结合销售凭证、转账记录等进行计算。
3、补助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收贮数量完成申报任务的,按申报任务数予以补助;没有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量核算补助。超额完成任务较多的,根据项目实际剩余资金情况,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申请,经项目工作专班同意后,按补助标准对超额完成的数量进行补助。
4、资金拨付。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工作专班提供的验收结果和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和程序,结合验收结果将项目实施主体的种植面积、收贮量、补助金额进行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通过惠农一卡通或对公账户一次性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2025年1月—7月。养殖场(户)或收贮主体组织种植优质饲草料,签订青贮饲草料收购合同,指导种植户做好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的种植田间管理。7月份,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项目工作专班,组织摸底和核查,制定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优化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正式实施方案报市级、省级部门备案。
(二)2025年7—11月。项目工作专班,开展好技术指导、培训和阶段性督查与验收工作,提高农户和项目实施主体对粮改饲项目的认识和技术水平。项目实施主体完善好永久性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和裹包青贮设备,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按照青贮技术规范,确保收割、粉碎、容纳、收贮顺利进行,高质量完成青贮饲草料的收贮。
(三)2025年12月。项目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规定程序发放补助资金。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请项目市级验收。
(四)2026年1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报送项目实施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做好归档保存工作,配合完成市级验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为今后的粮改饲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隆回县粮改饲项目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周江池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阳振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金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常务)
易遵法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邱政国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隆回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由邱政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乐多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农综中心负责畜牧工作的副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申报、方案编制、技术培训指导、项目监管、项目验收及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组织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主体、收储任务、种植面积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专班要组织人员定期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种植阶段和收贮阶段,指导落实好牧草种植工作,开展好收贮数量的检查抽检,确保饲草料种植面积和收贮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项目验收实行乡镇(街道)初验、县级复核、省市抽验的方式。实施主体收集好种植土地流转合同,种、收、贮、用、销等过程影象及各种台账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以备验收,书面申请报送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的,报县级复核。验收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给予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专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39-8232320。
(三)抓好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做好1-3个示范点,建设1-2个专业化、集约化、高水平的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培育1-2个收贮销用型规模化养殖场或企业,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产业高效、持续发展。
(四)提升青贮质量。有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尽量采取裹包方式进行青贮,以提高青贮质量,以防青贮饲草料发霉变质。项目工作专班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对种、管、贮、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实施绩效评价。按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对收贮任务未完成、收储质量不标准、一户一档资料不全的实施主体将酌情予以淘汰或核减相应补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项目资金安排和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宣传指导。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会议、发放通知,利用微信群、网络平台等方式加大“粮改饲”项目和青贮技术的宣传力度,同时编制青贮玉米等饲草种植、收割培训资料、青贮饲料制作加工技术资料等发给实施主体,组织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各收贮主体在收贮前期分批组织对辖区内的青贮玉米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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