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起草、材料汇总、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新闻宣传、网站建设、网络安全、绩效考核评估、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系列专 业技术人员和农民职称评审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组织机关扶贫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统战工作,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 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国际公约县内履约等相关工作。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引智等工作。承担推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贯彻农业农 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承担农业农村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 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 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的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的管理工作。
(四)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 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乡村 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 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 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 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 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 计。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 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 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 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 建设。承担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 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 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属企业改制和管理工作。协调推 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 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八)市场与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 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 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 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 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九)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指导农用地、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业资源 保护与利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市场 监管;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 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有关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 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一)种业及种植业管理股(加挂农药管理股牌子)。起草 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
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 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 护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等农 产品生产。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 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 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 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发布相关 农情信息。
(十二)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 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 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 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 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 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人畜共患病防 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 工作。
(十三)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 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 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 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 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组织农机安 全监理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农机作业组织发展及作业安全。
(十五)农田建设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 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