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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七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七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指导组织村、居(社区)各项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引导资源技术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组织指导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农业、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推进政务、村务公开,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单位和居民正当权益。发展公益事业,提高政府服务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七江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七江镇人民政府本级及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6个镇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七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02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5.89万元,增长13.75%,主要是因为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为302.33万元,2022年没有其他收入资金。2023年度支出总计3026.55万元,与2022年的2660.66万元增加365.89万元,增长13.75%%,主要是因为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支出为302.33万元,2022年没有其他收入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2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4.22万元,占9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2.33万元,占9.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2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3万元,占63.75%;项目支出1097.25万元,占36.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24.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63.56万元,增长2.39%,主要是因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10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25万元,2023年比2022年少15万元,减少60%;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23年度为2714.22万元,2022年度为2635.66万元,增加78.56万元,增长2.98%。支出增加63.56万元,增长2.39%,主要是因为2023年城乡社区支出为16.74万元,2022年为15万元,增加1.74万元,增长11.69%;2023年农林水支出为863.38万元,2022年度为988.02万元,减少124.64万元,减少12.62%;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731.04万元,2022年为1606.13万元,增加124.91万元,增长7.78%;2023年保障性住房支出40万元、粮油储备支出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支出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2022年度保障性住房支出、粮油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0;2022年度教育支出为30万元,2023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56万元,增长2.98%,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03.9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25.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1.04万元,占63.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万元,占0.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8万元,占1.1%;卫生健康(类)支出12.18万元,占0.45%;城乡社区(类)支出6.74万元,占0.25%;农林水(类)支出863.38万元,占31.81%;住房保障(类)支出40万元,占1.4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万元,占0.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0.37%;其他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数为2714.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4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3.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7.68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年初算的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6.56万元,支出决算为9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27.6万元,支出决算为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2.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1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万元,减少5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支出以及在其他收入资金中列支招待费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91万元,减少60.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公务用车从2023年8月份停用且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9万元,占58.4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41.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5个、来宾123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养、保险、维修及燃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99 万元,增长65.04%。主要是其中:手续费比上年度增加2.19万元;维修(护)费比上年度增加7.78万元,增长63.6%;租赁费比上年度增加2万元,增长38.56%;培训费比上年的0.91万元增加9.23万元(用于乡村振兴业务培训);劳务费比上年增加40.1万元,增长116.9%(用于耕地恢复);其他交通费比上年增加42.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的交通费本年度报账列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度增加55.61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上年度部分到本年度报账),增长267.68%。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47万元,用于召开各村居(社区)组长、群众代表会议,人数4350人,内容为村级各项事务及“四议两公开”,会议费9万元;用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人数445人,会议费2.5万元;用于镇召开村居(社区)干部会议及经济工作会议、人大政协会议等,人数4600人,会议费5.97万元;开支培训费10.14万元,用于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业务培训,人数1710人,内容为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业务培训,培训费10.14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举行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2023年我单位培训费预算为10.87万元,会议费预算为3.3万元,合计14.18万元。会议费与培训费预算与支出的差异主要是召开会议的同时与业务培训同时进行,培训费和会议费预算共14.1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1,为预算的194.7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使会议费增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资金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分项目申报、审批,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资产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资产情况报表,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管理到位。
2023年镇党委政府领导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出色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使预算资金的使用发挥了最大绩效。主要表现在:
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委联点制度,到党支部列席指导218余次,督促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主持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6次,与村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58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4次;整顿验收完成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编制发放《七江镇党建工作清单及表格》,巩固夯实党支部党建基础。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2023年我镇共发展党员25名,开展党员干部培训684人次。以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主题教育专题会议5次,领导班子带头上专题党课33次,开展集中学习33次,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35次,开展“微党课”802次,观看教育片3954人次,开展实践活动累计2801人次。组织开展2022-2023年农村党员冬春训,召开党建业务推进会12期。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及对“一把手”监督工作,对照六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7人次,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日常督查,已发出督查通报15期。抓紧抓实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扎实做好未巡先改工作,积极配合省委第九巡视组、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的巡视巡察工作。省委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2个、市委巡察交办立行立改问题23个,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省委巡视交办信访件9件,市委巡察交办信访件32件,已全部办结;开展“带着板凳进村”公开接访活动。公开接访83次,下沉干部92人次,接访群众55人次。
2、新新高速七江段项目顺利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隆回北220千伏输变电站主体已完工,进出线路塔基征地与基座施工同步进行中。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完工。七江新城二期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建立路长制责任体系,新建公路里程2.42公里,“窄改宽”1.2公里,危桥加固维修2座,如期完成S242省道七江段绿化提升工程、七江城区亮化工程和七江炭花舞广场。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洞头印村人畜饮水工程,山塘清淤加固8口,对枫木、富家、建华、石坪4个村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招商引资初显成效。今年外出招商2次,拜访乡贤7次;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9个,投资金额2.1亿,已完成省外境内实际使用内资到位178.1万元。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全力打造方便快捷的政务环境。2023年窗口共办件5494件,办结率100%。“湘易办”APP应用推广总注册数15471个,完成率73.03%。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代办营业执照,全年完成新增个体171户,新增企业46户。
3、坚决守牢防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县“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和“三网三员三色”工作机制。2023年纳入监测对象共16户43人,消除监测对象共17户47人。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开展集中走访两次。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责任人,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目前监测对象184户489人均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全年发放小额信贷78笔371.8万元,雨露计划共发放353人次52.95元。积极推动农业强镇建设。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成粮播面积5.14万亩,其中水稻3.67万亩(含早稻9500亩),完成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20000亩,建成一家早稻集中育秧工厂,实现早稻集中育秧突破2000亩。完成治理耕地抛荒77.84亩、非粮化图斑整改57个,耕地恢复完成数229亩。发放涉农补贴622.8万元。完成16个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筹措资金381.9万元,项目19个。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农村改厕100座,推进户厕问题整改,实现所有问题厕所动态清零,整治空心房2座,危房改造2户;常态化落实河、林长制,对寨冲、双合、五星进行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2家,打捞河道、水库垃圾10吨,清除弃土弃渣65立方米,完成人工造林160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巩固扩大村级建筑劳务服务公司发展成果,探索推进以“优先股”模式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每村成立振兴公司,抱团成立乡镇(街道)建设投资公司,以“优先股”形式入股县共富公司,获得稳定收益。1-11月完成村集体经济收入362.37万元。
4、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新增低保83人、特困供养人员10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571万元;建立未成年人四位一体关爱保护机制,将468名女童纳入关爱保护范围,定期进行上门关爱走访。大力发展老龄、残疾事业,发放90岁以上高龄补贴154人18万元;发放残疾补贴1194人107万元。为17名贫困残疾人配发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为36名行动不便的残疾对象提供便民评残服务。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城镇新增就业15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40人,脱贫劳动力稳就业3872人,职业技能培训150人,创业培训35人,就业帮扶车间数量6家吸纳就业人数413人,截至12月10日全镇医保参保33360人,参保率69.54%,组织开展两癌筛查2180人。做好社会救助提标、“一老一小”等工作。高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以及市、县问政平台交办事项办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100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98%,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送戏下乡活动10场,免费开放农家书屋,排查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充分利用七江炭花舞等民俗文化资源,积极发扬七江传统民俗;结合建华少儿活动中心,悉心谋划寓教文化旅游资源,打造30里家训楹联文化长廊,荣获“中国家训楹联文化镇”。
5、隐患排查整治常抓不懈。开展冬春火灾、复工复产、“春雷”专项、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自建房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约400人次,安全生产检查累计50次,共排查重大安全隐患30个,一般安全隐患146处,全部整改到位。清理占道堆物顽瘴点20余处、整治店外经营30余起,排查道路交通隐患13起,现已完成整治9起,并在隐患处设置警示标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十五条”硬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动开展火灾应急演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悬挂标语12幅,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全镇158家食品类市场主体进行包保,督导率100%。全方位抓好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坚持“一日三巡”,动态管理重点人群及重点水域,织密防学生溺水保护网。一年来,全镇没有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防学生溺水“零溺亡”。综合治理稳定增效。对禁毒、反电诈重点人员实行“五包一”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0次,接待群众咨询120余人,化解矛盾纠纷449起,帮助解决群众困难538起。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法治讲座30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册5000余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宣传活动2场,参与人数3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层层压实责任,对全镇水库、千吨万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和在建水利工程、切坡建房、地质灾害点开展地毯式的防汛备汛安全隐患大排查,扎实开展森林防火、蓝天保卫战等日常巡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3、绩效文明考核奖和信访维稳工作、乡村振兴、防疫工作等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不足。
4、对于资金的使用要更进一步规范,严格按预算资金的性质使用资金。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意识。
2、完善资产管理,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岗位责任,严格按预算实行资产采购。
3、增加预算资金,严控支出。
4、规范使用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医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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