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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文件名称: 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6-0081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04-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6-04-21 有效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中、职业中专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此次共计划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75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隆回一中6名、隆回二中10名、隆回六中10名、隆回九中12名、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高中部17名、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城东学校高中部16名、隆回县职业中专4名),招聘岗位计划和岗位要求见《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上述网络平台,关注和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符合《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相应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6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规范填写。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必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隆回县教育局提出意见,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4.教师资格证要求: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见《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C.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学校(学院)出具尚未组织考试证明。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即2024、2025、2026年)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6.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7.隆回县在编教职工、2026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报名时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报岗位必须符合该岗位要求,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栋1楼(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招聘大厅)。
    3.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编制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报名资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其中③④⑤⑥⑦五份材料的原件需带至现场查验):
    ①《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半年内)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不得使用美颜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和高清电子照片1张(照相馆专业拍摄,手机原图保存,报名时需扫码上传至信息录入系统,电子照片不符合附件2第2页《电子照片审查结果(示例)》上传要求且不更正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为一页);
    ④本人居民户口本复印件1份;
    ⑤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2026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⑥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信网下载,更新日期为2026年或有效期内。2026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要求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明材料);
    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后,报考人员须到信息组扫码录入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交给信息组工作人员核查和保管,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隆回县教育局研究并报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并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告。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名次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对应科目教材,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方式;其中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见附件1,岗位代码为205、305、407、510),面试成绩采取上微型课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决定)的方式折算合分(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折算合分满分均为100分)。
    3.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和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顺序确定排名顺序。
    5.考试注意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和笔试成绩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有效身份证、考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公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其他事宜: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体检合格后方可公示、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前,本人须作出书面承诺:聘用后必须在隆回县内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原则上不得要求调出隆回县。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要求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故意隐瞒,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确因工作需要联系而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此次招聘各个环节所形成空缺岗位,均不进行递补。
    5.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可享受学费补偿。
    6.未尽事宜,以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回县教育局最终解释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的实名举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30087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30517
    招聘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1(仅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附件:
    1: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
    2:2026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2026年4月21日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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