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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解释说明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解释说明
统一登记号: LHDR-2021-00006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249 发文编号: 隆政发〔2021〕6号
公开目录: 法规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8-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12 有效期: 永久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需要。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强化项目概算管理,省人民政府在印发湘政办发〔2016〕85号文件的基础上,2019年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的湘政办发〔2019〕13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在出台了2018年3号文件后,2020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的邵市政办发〔2020〕1号文件。我县出台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与概算管理的相关文件主要是2017年的13号文件和2018年的16号文件,这两个文件与2018年以来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存在较大的差别,有些地方明显与省市文件要求不一致,需要对原来的文件进行重新修订。
二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个数逐年增多,投资规模逐年增大,项目审批压力逐年增加,项目建设中因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增加投资、发生变更、超概算建设的情况越来越多,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需要出台一个可操作性的文件来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需要。今年来,省市巡视巡察办牵头开展了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提级整改工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是提级整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要求对2016年以来的严重超概算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的概算管控。
四是规范概算管理工作的需要。2021年以前,发改部门没有单独审批过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都是以项目立项时的投资估算代替了项目概算的审批,有些行业部门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时,超越了部门审批权限,一并批复了项目的概算。该情况已引起了省、市发改部门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市发改委多次在相关会议和情况通报中指出我县在项目立项和概算审批等方面极不规范,认为县级发改部门没有履行概算审批和监管的部门职责,责令我县切实加强概算的规范审批和日常监管。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文件起草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二是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16〕85号、湘政办发〔2019〕13号、邵市政办发〔2018〕3号、邵市政办发〔2020〕1号等相关省市文件。
三是领导指示批示。主要领导在项目调度中,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多次指示要完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堵住监督管理漏洞。
   三、文件起草的主要目的
一是进一步厘清项目审批环节的部门职责职能,压实项目审批责任,明确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压缩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推动各重点项目尽早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全面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概算控制和监督管理,落实超概责任,有效降低项目建设的超概风险。坚持把从严控制项目建设中的工程变更作为概算控制的主要措施和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行为,明确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四、文件起草的大致过程
为认真做好《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我局1月份就专门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多次向兄弟县市现场学习交流,积极借鉴兄弟县市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经过多次反复修改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7月16日上午在政府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12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会后,我们对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根据大家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19日上午,我们将修改完善后的文本又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再一次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7月20日-21日,根据各个部门反馈的书面修改意见,我们再次对文稿进行修改;7月23日,政府办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回去再次研究提出修改意见;7月26日-28日,我局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2日晚,县政府办再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文稿进行讨论,逐条逐句进行斟酌,对文稿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五、文件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整个文件送审稿,包括总则、重大项目决策、项目审批、概算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等,共10章、73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1-8条,主要阐述起草依据、适用范围、项目建设程序、审批环节等。
第二章“重大项目决策”部分,9-14条,主要阐述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过程等内容。
第三章“项目审批”部分,15-27条,主要阐述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内容等,包括资金来源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内容。
第四张“概算管理”部分,28-47条,主要阐述概算审批标准、审批流程、概算执行、概算调整、概算管控责任等内容。
第五章“招投标管理”部分,48-54条,主要阐述招标内容、招标程序、招标信息发布审批等内容。
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部分,55-58条,主要阐述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变更管理等内容。
第七章“项目资金管理”部分,59-63条,主要阐述资金拨付、资金管理等内容。
第八章“监督检查”部分,64-65条,主要阐述监督检查主体、检查内容等。
第九章“责任追究”部分,66-70条,主要阐述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对象、责任追究内容等。包括对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追究。
第十章“附则”部分,71-73条,主要对特殊情况的说明。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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