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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隆回县信访局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目录
文件名称: 2024年度隆回县信访局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目录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011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委群工部、县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5-09-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9-28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度隆回信访局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第一部分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县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向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加强社情民意研判,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行政处分的意见和建议。

3、承办中央、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转送、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4、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置集体上访和非法上访事件,维护县委、县政府信访秩序;协调处理复杂、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5、负责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

6、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股、信访复查复核股以及二级机构县信访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信访局单位本级以及财务未独立的信访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13.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3.92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预算减少,且坚持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13万元,占99%;其他收入0.36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49万元,占74%,项目支出183.6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3.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1.49万元,减少47%,主要是因为预算减少,且坚持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1.25万元,减少47%,主要是因为预算减少,且坚持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3.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8.96万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1.35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3.18万元,占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县信访维稳经费全部纳入了本单位;二是加大了驻京、驻长信访维稳工作的力度;三是追加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等信访维稳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终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占基本支出的38.93%。其中:基本工资7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津补贴4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奖金3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伙食补助费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绩效工资1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住房公积金2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3%;生活补助4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退休费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

公用经费25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2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其中:办公费20.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4%;印刷费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4%;水费1.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1%;电费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1%;邮电费1.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5%;差旅费6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维修费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公务接待费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劳务费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8%;委托业务费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1%;工会经费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福利费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5%;其他交通费用1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项目经费18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9%。主要包括县信访局包干经费、县驻长沙信访维稳劝返工作组、驻北京信访维稳劝返工作组部分经费。其中:包干经费1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2%;县驻长信访维稳劝返工作组1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县驻北京信访维稳劝返工作组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3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3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持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93万元,减少7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402人次,主要是日常接访加班及联系信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89万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县信访维稳经费全部纳入了本单位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全县来信349件次(国家局219件次、同比上升11.17%,省局92件次、同比下降10.68%),来访426人次(国家局32人次、同比上升68.42%,省局172人次、同比上升273.91)、网上投诉776件次(国家局260件次、同比下降49.22%,省局181件次、同比上升118.07%)。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调解协议率42.8%、责任单位一次性化解率100%等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根据我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性分析

我单位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一方面,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公务接待、公务派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各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2.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分析

我县紧紧围绕“五个法治化”,通过“打开格局、平台带动、依法受办、多元化解、多元监督 ”等五大举措,推动各项信访业务指标整体向好。

1.打开大信访工作格局,拧紧信访责任链条。一是信访联席会议全覆盖。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推动部门、属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县、乡两级信访联席会议机制100%覆盖。二是构建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压紧压实领导责任、责任单位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立“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大调解”格局已经建立,共有调解组织603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个,25个乡镇(街道)、572个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

2.依靠“一站式”平台带动,推进信访源头治理。一是矛盾摸排力求准。重点抓好村(社区)邻里矛盾纠纷、经济劳务纠纷等领域排查、化解。年内共摸排矛盾纠纷1606件,化解率99.5%。二是调解处置力求快。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快发现、快介入、快处置,使件件事有着落、有回应,实现将末梢矛盾化解向前端预防治理延伸。三是服务群众力求好。“一站式”接待大厅,按照接地气、暖民心的初衷,配备便民服务指南、生活设施和办公电子设备。

3.坚持依法分类受理,以精准施策推进规范办理。一是规范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做到精准依法分类办理。创新初信初访“逐案研判+依法分类+精准转送+逐案指导+领导审核”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链条。二是坚持“三调联动”,做到诉访分离。发现信访矛盾纠纷后,首先由村(社区)进行调解,村级调解有困难的,再上报乡镇(街道)矛调中心调处,乡镇(街道)调处3次以上未果再向县矛调中心上报进行调解。三是多形式开展培训,强化业务指导。通过推行“集中培训+部门轮训”与“电话、微信指导巩固”等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基层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今年4月份举办了全县2024年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年内专题培训5次。

4.紧扣多元化解体系,增强源头治理力度。一是夯实领导干部接访机制。工作日,县乡两级领导坐班接访,重点时期实行常态化接访下访模式。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接访18次,接访群众25批26人次,其他县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208次,接访群众917批1402人次。二是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对适用调解的信访事项,分门别类导入各个“调解门诊”;对调解不成功的信访事项,通过转交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推动限期化解,形成“前台接访、调解前置、分类办处、跟踪反馈”一站式闭环调处体系。三是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模式。依托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发挥第三方专业调解组织、公职律师、退休政法干部等多元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体系。通过“带板凳下乡”“院落听证会”、“围炉议事”等专业化、法治化、亲民化举措解决矛盾纠纷。

5.紧扣多元监督机制,提升信访办理效能。一是实行“双查三建议”制度。对信访事项查源头,查过程,查有没有在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不断上访的情况,根据“双查”结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三项建议”。二是对信访事项实行“全程跟踪、公开评价、回访督办”工作机制。对不按规定登记录入、应当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不反馈办理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的,加强督查督办;对新产生的重复访、越级访进行全面督查,切实查清事实、找准症结、压实责任、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巡察信访深度融合治理效能。2024年,因信访工作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8个,县委领导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20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费保障存在不足的问题。我单位收入来源单一,绩效考核人员经费有缺口,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低。

2.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4年度隆回县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隆回县信访局2024年决算数据

                  (一审:游训利,二审:曾赞平,三审:郑希华)

一审: 马革闺 二审: 游训利 三审: 郑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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