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4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5848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开责任部门: 其它
发文日期: 2025-09-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9-29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第一部分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

章、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本县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以及按具体管理权限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

(五)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战备车辆及重点物资运输的应急保障组织调度。

(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维稳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较上年持平。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7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科技信息股、安全股、城市客运执法中队、机动中队,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大队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总收入2187.50万元年度相比减少79.47万元、减少3.5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形成

2024年度总支出2187.50万元年度相比减少79.47万元、减少3.5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形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8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8.63万元,占99.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8.87万元,占0.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87.50万元,其中:基本支1925.06万元,占88.00%;项目支出262.44万元,占12.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68.63万元,年度相比增加79.26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刚性增长形成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68.63万元,年度相比增加79.26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刚性增长形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年度相比增加79.26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刚性增长形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85万元,占0.32%。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支出2161.78万元,占总支出的99.68%。其中:

①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84.41万元,占77.67%;

②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454.81万元,占20.97%;

③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22.56万元,占1.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0.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6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终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年终决算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后的财政拨款预算追加体检经费形成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年初预算为2080.20万元,年终决算为2161.78万元,年终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后的财政拨款预算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等经费形成。其中:

①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80.20万元,年终决算为1684.41万元,年终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后的财政拨款预算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等经费形成

②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年终决算为454.81万元,年终决算少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性支出没有完成年初预算金额形成

③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终决算为22.56万元,年终决算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后的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工作经费形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44.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落实基层减负政策减少检查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形成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13万元,下降60.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变动原因:因上年度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前年度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度才付款入账,造成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大幅度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0.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30万元,占99.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主要是上级工作检查和其他县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72万元,为预付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因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分析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8万元,用于召开中层骨干、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人数278人,内容为全年工作安排布署;开支培训费16.4万元,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及岗位练兵,人数376人,内容为法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执法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以突出交通运输行业执法管理,维护路产路权、水上运输、打击非法营运、强化源头治超监管和平安建设等为目标的总思路,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运市场治理整顿方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与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动,一年以来共开展现场检查220余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车辆80余台。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治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等违法经营行进行查处,2024年以来,下发整改20余份,行政处罚10来余次,维修行业总体平稳。

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方面。对辖区内碎石场、河沙场等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到货运源头单位上门宣传60余次;现场检测超限车辆5.5万余台次,受检率100%,超限车辆3500多台,10%以上的有效超限车辆80台次,现场教育120多次,卸载各类货物700余吨,立案100多起,结案98起。现场移交交警处理20起;非现场超限车辆处理1万余台次,在省治超联网平台审核3400多台次,短信告知300多台次,短信教育300多台次,推送交警100余台次,与交警流动联合执法200余次。非现场超限车辆处理150余台次,推送处理案件100多个,非现场执法超限超载率同比明显下降,截止到目前处罚货运企业22家。

水上运输、路域环境治理方面。对全县24个客运渡口、渡船进行了督导,参与水上联合执法行动2次,共出动人员20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7处,有效预防了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擅自占用公路倾倒垃圾4起,私自挖掘公路1起,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4起,动用大型机械拆除公路违法非公路标志大型广告牌3起和小型非公路标志牌及375块,清除乱搭障碍物587起,处罚公路违法建房300余起,确保了公路的交通顺畅,给安全通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全年工作,本单位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有效完成本年度交通管理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人民安全平安出行,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保障了全县公路和水路运输畅通。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本报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结果和财务状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在执法监管、安全保障、服务效能等方面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绩效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符合预期。在履职效能方面,执法检查覆盖面和案件处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相关事故预防与控制数据表明安全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等方面也采取了多项措施,获得了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评价也发现,在部分领域仍有提升空间,例如执法工作的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可进一步优化,以适应新形势下交通运输监管的复杂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1、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格

2、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格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审: 谢祎 二审: 刘爱贤 三审: 欧阳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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